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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水平
2016年09月27日 00: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据悉,该《条例》已由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是国内首部关于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于10月1日起在山东省正式施行。

关键词:多元化;矛盾纠纷;山东省;条例;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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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报济南9月26日电 (记者 闫继勇)今天上午,山东召开全省贯彻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动员部署会。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江汀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省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条例》制定实施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水平,开创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新局面,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远方主持会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介绍了法院系统学习贯彻《条例》的有关情况。

  张江汀强调,全省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水平。要准确厘清、严格落实主体职责,积极搭建纠纷化解平台,积极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努力打造一支职业素养好、法律水平高、调解能力强的多元解纷队伍。

  据悉,该《条例》已由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是国内首部关于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于10月1日起在山东省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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