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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49项列入闽海洋经济重大项目 数量和投资额均居全省第一
2017年08月09日 11:30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何珍 陈孔杰 字号

内容摘要:福州晚报讯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发改委日前出台《2017年福建省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全力推进128个在建重大项目加快建设、90个前期项目取得突破,力争实现29个以上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17个以上项目开工建设,进一步策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其中,福州市49个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列入全省盘子,在建的24个,前期的25个,入选的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渔业、现代海洋服务业、海洋产业园区、海洋科研平台、渔港、港口泊位等8个方面,项目估算总投资917.83亿元,数量和投资额都位居全省各地市第一。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服务业;港口;海洋渔业;福建省发改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福州市;估算;海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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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晚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发改委日前出台《2017年福建省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全力推进128个在建重大项目加快建设、90个前期项目取得突破,力争实现29个以上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17个以上项目开工建设,进一步策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其中,福州市49个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列入全省盘子,在建的24个,前期的25个,入选的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渔业、现代海洋服务业、海洋产业园区、海洋科研平台、渔港、港口泊位等8个方面,项目估算总投资917.83亿元,数量和投资额都位居全省各地市第一。

  据了解,入选的重大项目将在项目用地、用林、用海、环评、资金、建筑材料、火工油品等相关指标需求上,做到优先调度、优先保障。在税收政策方面,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港口的码头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远洋捕捞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记者 何珍 通讯员 陈孔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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