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家亟须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涉外法律人才。自2011年中央政法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起,全国已设立22个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为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补充新生力量。“一带一路”建设为西部地区发展带来新机遇,也对西部地区高校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提出新要求。西部地区高校法学院应找准定位,形成不同于其他地区法学院的错位竞争模式,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区域的均衡发展。
西部地区高校培养
涉外法律人才的目标定位
“一带一路”倡议的重点合作领域在于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然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存在政治局势动荡、经济发展不均衡、社会文化复杂多样以及法治建设不完善等问题。要实现这“五通”,就需要一批熟悉沿线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法律的高端人才。西部地区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新前沿,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因此,西部地区高校法学院应把握机遇,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涉外法律人才,为我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为重大涉外经贸活动以及外交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自我国开设高等法学教育以来,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然而,大多数法律从业人员专业背景单一,掌握法律英语者甚少,很难满足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的需要。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我们需要一批通晓法学、外语以及国际规则的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这就为西部地区高校法学院培养涉外法律人才提供了目标。西部地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往来日益增多,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时常面临法律保障缺失问题。国家将陕西定位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新起点和桥头堡”,然而,我们部分企业在向中亚地区国家的投资中,常因不了解当地劳动、环境、税收等法律法规而被处罚,这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这就需要一批能够熟练运用沿线国家语言、掌握沿线国家法律法规的涉外法律人才服务于企业。
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已在全国形成布局,西部地区高校法学院应找准定位,根据市场需求和分工原则,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确定独特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形成面向中亚地区、东盟区域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方案。
西部地区高校应合理确定
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
一个合格的涉外法律人才,应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和扎实的法学功底,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处理国际纠纷。然而,当前我国法学教育的问题是,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学生在修完四年的法学专业课程后,并不能满足法律职业的要求。因此,对于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应以职业主义为导向,多维度考量以确定培养模式。
第一,以国际化人才实验班培养模式为主。根据学生入学后的兴趣方向,由导师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学业规划设计和选课指导。对于有志于从事涉外法律工作的学生,则应通过选拔纳入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目前,我国高校法学院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主要有三种典型模式:理念强化型、实验班型和专门化培养型。国际化人才实验班以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为目标,每年可选拔50名学生,以小班模式开展独立教学。这是一种典型的以职业主义为导向的培养模式,不仅学生能够找准自我定位,也实现了法学院向涉外法律服务市场输送高端人才的目标。
第二,以“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模式为辅。涉外法律人才应具有国际视野,因此,西部地区高校应积极加强与海外高水平法学院校的交流与合作,以“2+2”或者“3+1”等模式互派学生,实现学分互认以及学位互授联授。学生通过国内学习阶段打好基础,再接受海外优质法学教育资源,有利于形成优势互补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西部地区高校应科学设置
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
2018年4月,司法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通知》,对涉外律师人才库按照涉外专业领域进行了分类,包括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贸易、跨境投资、金融与资本市场、能源与基础设施、海商海事、跨国犯罪与追逃追赃、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这就为高校法学院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课程设计的指南。
第一,专业课程设计应以国际法成案分析为导向。我们培养的涉外法律人才,未来需要处理的纠纷都是国际法领域的具体问题。因此,学生除了要掌握传统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的基本知识外,还需要通过选修课培养其处理各类国际纠纷的能力。例如,法学院可以就一些重大的国际法案件开设选修课,剖析其中的法学原理、各方立场以及应变技巧等。西部地区高校法学院应以当前“一带一路”建设实践为导向,将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挂钩,设计出服务于各个领域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第二,语言课程设计应以掌握至少一门外语为目标。西部地区高校法学院应加强对实验班学生的外语教学,一方面,选拔有海外留学背景的专业课教师开展国际法双语教学或全英文教学;另一方面,法学院还可借助其他学院的师资力量,开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小语种教学。
第三,法律技能课程设计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文献检索能力、文献阅读与写作能力等。因国际化人才实验班属小班教学模式,法学院可定期模拟举办世界人权模拟法庭竞赛、杰赛普国际模拟法庭大赛、WTO模拟法庭竞赛以及国际商事仲裁模拟法庭竞赛等,以训练学生利用Westlaw、HeinOnline、LexisNexis等数据库检索文献、阅读文献以及撰写文书的能力。
西部地区高校应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创新机制
一个运行良好的“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有利于学生将课堂和实践相结合,以达到学以致用。国际法离日常生活较远,因此更需要实务部门专业人士参与到涉外法律人才的教学中,切实培养学生处理国际纠纷的能力。“双导师制”授课制度是“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的一大创新,高校通过聘用法律实务部门专业人士与专业课教师共同授课,可形成资源的优势互补。双方可通过共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开发优质教材、组建教学团队等,形成常态化和规范化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在“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下,一方面,西部地区高校法学院应积极吸纳法律实务部门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到高校任教。例如,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可积极争取与最高人民法院在西安设立的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合作,聘请国际商事法庭的法官以及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为实践导师,为涉外实验班讲授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以及国际贸易投资实务等问题。另一方面,法学专业课教师的教学模式多采用案例教学法,旨在培养学生像法律人一样思考,但实践效果不甚理想。案例教学法往往演变为以案说法,并不能达到培养学生法律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的目的。因此,西部地区高校还应积极鼓励支持专业课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如外交部、商务部、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等部门挂职锻炼,培养教师将理论运用于实践的能力,以实现案例教学法的最佳成效。
(本文系西北政法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国际法教学中法教义学的范式倡导研究”(XJY201824)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