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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
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王宗礼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加切实、更有成效地实施人民民主。”这一论述为新时代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需要指明了方向。
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并未直接提出人民民主的概念,但并不能否定马克思恩格斯是人民民主理论奠基人的地位。从民主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来看,古代希腊曾经创造出直接民主的民主实现形式,但在雅典城邦,拥有民主权利的“公民”只是城邦中的少数人,民主实际上有名无实。近代民族国家建立以后,资产阶级创造了“代议制”民主的理论与实现形式,但这种民主逐渐蜕变成少数政治人物通过争取选票获得政治决策权的“精英民主”,广大人民群众被排除在政治决策之外。马克思恩格斯正是基于资产阶级民主的这一反民主本质,从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需要出发,提出并论证了人民民主的思想。特别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指出巴黎公社是人民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认为“公社”代表了共和国发展的新形态,即社会共和国。这就从国体和政体相统一的意义上深刻论述了人民民主及其实现形式。
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人民民主的旗帜,把人民民主看成社会主义的生命。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理论的重大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守人民立场,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理论,明确提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实践,日益彰显出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理论的强大生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