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即日起省物价局将放开我省民办高校收费,由学校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关键词:收费标准;学校;高校收费标准;物价局;收费
作者简介: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即日起省物价局将放开陕西省民办高校收费,由学校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民办高校收费自主确定
省物价局表示,为进一步促进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放开陕西省民办普通高校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具体学费标准由民办高校按照补偿教育培养成本的原则,综合考虑学校特色、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学生经济承受能力以及促进学校长远发展等因素自主确定,抄送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民办普通高校住宿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省高等学校公寓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32号)的有关规定,由学校自行确定。民办普通高校非学历教育收费,由学校自行确定,不再备案。
民办高校为学生在校期间提供方便而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凡属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的服务内容,不得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另行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