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这部条例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及各部门法规一起编织起了一道“法网”,构成了较为完备的秦岭保护法规体系。同时,我市在《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相继完成《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秦岭西安段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翠华-五台、楼观、太平、沣峪、汤峪五个片区控制性规划》,形成较为完善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为了让保护秦岭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市秦岭办举办了一系列活动,向市民展示秦岭的人文生态,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秦岭、爱护秦岭的行动中来。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秦岭北麓;西安市;保护秦岭;拆除;整治;志愿者;法治;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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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了郁郁葱葱的春夏时节和层林尽染的深秋,在一场初冬大雪的装扮下,巍巍秦岭展现出了另外一种大气磅礴的美,让人们更深刻地体会到了银装素裹、分外妖娆的含义,也更增加了世人对于大秦岭的依恋和热爱。
2012年7月,西安市提出了要抓好事关西安长远发展的五项重点工作,在全市上下形成共识,其中就包括对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的保护,并明确提出要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持续推进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西安。
保护好大秦岭,让绿水青山永续,是西安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历史责任。近5年来,全市上下持之以恒、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为保护秦岭北麓的生态环境与维护其生态功能不懈努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长效机制
建立法治框架下的“治本”路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2013年10月1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这是全国大中城市中,首次为一座山而专门设立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西安对秦岭生态环境的保护进入了“法治”时代。这部条例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及各部门法规一起编织起了一道“法网”,构成了较为完备的秦岭保护法规体系。
同时,我市在《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相继完成《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秦岭西安段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翠华-五台、楼观、太平、沣峪、汤峪五个片区控制性规划》,形成较为完善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从根本上解决空间规划冲突、资源环境保护和利用等现实矛盾。
市秦岭办多次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调整理顺市、区(县)秦岭保护机构职责,夯实区(县)政府主体责任和镇(街道)直接责任,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等建议,有效推动了管理机制的完善。
秦岭生态环境的保护,西安已经建立起法治框架下的“治本”路径。
主动作为
全面实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如今,提起环山公路的绿道,许多骑行爱好者都非常熟悉,这一标志性路段,不仅成为沿山群众工作休闲的便利通道,也是秦岭北麓一条最重要的景观长廊。
近年来,全市上下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精心施工,已累计投资30亿元,全方位整治提升秦岭北麓生态环境,踏踏实实地做了许多深受百姓好评的工作。2011至2014年,开展了秦岭北麓直观坡面绿化工程造林2.89万亩;2015年起,高品质推进环山路两侧166公里的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共栽植各类乔、灌木310万株,绿化面积104万平方米。太乙宫至沣峪口转盘21公里太阳能路灯建成点亮。2个生态节点广场、4个农贸市场和21个停车场正式投入使用。户县21公里绿道示范工程建成投入使用;重要节点、重点峪口、子午大道及东西出入口等7个界碑标识建设完成;沣峪口片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第一阶段建设已完成;老沿山路连接改造工程和秦岭北麓18条河道的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实施顺利;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博物馆建成开放。
数字的背后,是艰辛而扎实的工作。“保一山碧绿,护八水长流,建美丽西安”的目标已经取得实效,树多了、灯亮了、路宽了、景美了,百姓的口碑也越来越好了。
一方面是加大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我市在遵循最大保护原则的基础上,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审批,严格执行禁止在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区内新建污染水源和破坏环境的建设项目这一规划保护要求。2013年以来,共审核准入生态保护、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国防建设等方面的项目88个,多个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被“拒之门外”,秦岭北麓的生态也一天天地向好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