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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秉承“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聚焦“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建设重点,将“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最终实现构建一个包括欧亚非大陆在内的世界各国的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目标。为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助力云南省成为中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云南大学成立了“一带一路”研究院,立足中国西南边疆,面向南亚东南亚,开展教育服务和科学研究实践,服务于学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和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为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共同探讨解读“一带一路”倡议及其相关问题,成为我们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首要工作。
由中国发起的“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的积极响应和参与,表明人们对于实现世界范围内的互联互通、构建真正的世界文明之路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渴求。人类文明的多样性存在对于人类多样化生活目标的实现非常重要,尊重人类文化多样性是世界文明理想实现的必要前提。事实上,旨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带一路”就是通往世界文明之路。必须认识到,这条既为“我者”也为“他者”的世界文明之路需要付出努力才能开辟,唯有秉承“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通过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的方法,才有可能实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
从实践层面看,不同文明之间需要交流与对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宗教信仰多样。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展开对话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这样的对话提倡相互承认、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友好竞争,与“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相吻合。
与此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拥有丰富的世界文化遗产,这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之间交流、汇聚与融合的结果。以世界文化遗产为核心的丝路文化符号对沿线国家和地区间文化理解具有正向关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丝路文化符号正在成为形塑区域文化认同感的重要资产,也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发展进程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促进作用。
此外,“一带一路”建设对于实现全球范围内的公平正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全球化进程在促成不同群体和个体之间更快、更深的互动和连接之时,也在使一些国家和地区不断被边缘化,世界地理的不平衡发展所带来的空间非正义日益显著。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带一路”对全球网络的重新构造,有望使一些国家的区域地位发生转变,令它们获得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空间正义的机会。
同样地,人们必须认识到:“一带一路”已经不再是对于道路和交往的平面化想象,它实际上为我们构筑了一种新的历史空间。这是一种多面相的生活空间,也是一种多层、全景的历史空间。“一带一路”建设要求人们以开放包容话语,去认知和解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文化及其民众诉求,理解中国自身的社会文化,努力实现从中国自己的“一带一路”向世界各国共同的“一带一路”的认知转变,进而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相互理解与相互尊重。
要真正达到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及其社会的认识和理解,人类学民族志研究是一种直接有效的实践方式。人类学的学科特点在于理解他者、尊重他者,这与“一带一路”倡议秉承的“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相吻合。因此,人类学民族志研究通过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基本国情、制度环境、发展需求、民族性格、风俗习惯等进行详尽深入的调查分析,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我们将进一步调查分析“一带一路”倡议的重点,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建设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努力提出建设性意见。这“五通”是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紧密联合起来的关键,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基础。只有政策沟通才能建立政治互信,只有设施联通才能互联互通,只有贸易畅通才能互利共赢,只有资金融通才能发展有力,只有民心相通才能合作持久。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将“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和平之路”是一条所有参与国尊重彼此主权、尊严、领土完整,尊重彼此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之路;“繁荣之路”是一条释放参与国发展潜力、实现经济大融合、发展大联动、成果大共享之路;“开放之路”是一条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资源有效配置、市场充满活力之路;“创新之路”是一条以创新激发经济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之路;“文明之路”是一条文明交流、文明对话、文明互鉴和文明共享进而达到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之路。实现“五通”是建成“五路”的必要前提,以“五通”和“五路”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方能完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使命。
“一带一路”建设不应该只是中国的事业,而应该是所有参与国共同的事业。因此,所有参与者都应该主动承担各自的责任,分担共同的责任;所有参与者要尊重彼此的利益,维护共同的利益;所有参与者还要尊重差异,维护有机整体。以此构建一个权责明确的责任共同体,进而形成一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样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只有建立在政治互信、经济融合与文化包容的基础上才可能持久、稳固。我们将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历程,开展长期的跟踪调研工作,群策群力,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
(本文系2015年云岭学者项目(C6183010)研究成果、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民族志研究及数据库建设”(17ZDA15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