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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通过答辩书 称法律理论并未禁止持核
2016年04月01日 16: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1日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了一份有关核武器持有问题的答辩书,表示在法律理论上《宪法》第九条并未禁止保持自卫所需必要最小限度的实力。

关键词:答辩;法律理论;核武器;宪法;内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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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1日电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1日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了一份有关核武器持有问题的答辩书,表示在法律理论上《宪法》第九条并未禁止保持自卫所需必要最小限度的实力。

  据报道,该答辩书称,“即使拥有核武器,假设仅为此种限度,那么持有并不一定是《宪法》禁止的”。

  答辩书同时强调,根据日本提出的无核三原则,“包括宪法上没有禁止持有的部分在内,政策上的方针是坚持不持有任何核武器的原则”。

  此外,答辩书还指出,通过规定仅限和平目的进行核能利用的《原子能基本法》以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日本“不可能持有任何核武器”。

  据悉,该答辩书书面回答了无党派众议员铃木贵子的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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