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6月19日——20日召开的省十一届政协十次常委会议上,民盟陕西省委会的发言提到,如果民企能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获得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我省经济必将爆发新的增长活力。
关键词:政协委员;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民企;委员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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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20日召开的省十一届政协十次常委会议上,民盟陕西省委会的发言提到,如果民企能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获得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我省经济必将爆发新的增长活力。
4月中旬以来,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围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一课题,联合 省级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先后组织120多位常委、委员、专家学者,深入全省8市10多个县(区)、50多户企业和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进行调研,发放调查问卷146份,召开情况通报会和座谈会30余次,最终形成调研报告10份,大会发言31篇。
通过调研发现,2013年我省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到全省生产总值的42.9%,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42.1%,混合所有制企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48.8%,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同时,和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我省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处于数量少、规模小、发展慢的状况。目前,由省国资委监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有320户,仅占全部监管总数的25.7%,资产总额仅占总资产的21.3%。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存在着众多亟待突破的瓶颈。
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部分应该如何“管”?王春萍委员指出,要更好地界定企业、市场和政府的边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从出资人、财务监管人的角度加强国资监管,逐步减少对企业人事任命、日产运营和投资的干涉,执行详细的评估考核、监管和奖励办法,避免出现企业领导为自己的仕途牺牲企业利益的现象。王增发委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逐步实现从“管企业”到“管资本”的转变,形成“投资人监管”,按照《公司法》切实加强董事会、监事会、理事会“三会”作用,使企业领导转化为真正的职业经理人。
混合所有制经济,民营部分应该怎么“入”?袁小宁委员说,推行混合所有制不能“一哄而上”,要按照管理权、控制权、否决权和知情权四方面,对国有、民营持股比例进行基本定性,对不同性质企业采取弹性的持股比例划分。周新生委员则把我省国企划分为竞争类、自然垄断类、公益类三类,把涉及国家安全的产业、真正的自然垄断性网络系统、公共产品的生产服务、承担政府的特殊任务的企业列为国有资本控制的几条底线,在底线之上,建议积极推进垄断性行业开放,逐步使民营资本进入垄断性行业,实现“资本混、股权混、治理混、文化混,各个层面混”。
“谁说了算”,一直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核心问题。相对于国内发达地区,我省国有经济占比较高,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体量差异大,“门不当,户不对”,民企担心在合资企业中缺失话语权,使自己对企业的投资变相为融资。对此,祁志峰委员建议,股权的设置要尽量做到多元化,尽量避免国有经济一股独大,使股东享有充分的话语权,真正形成资源共享、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机制。
“产权明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其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则一直是各类经济体“混合”中的一个热点、难点。呼燕委员建议制定我省知识产权评估指导意见,建立专门性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使得知识产权充分实现商品化、产业化,推动会计制度改革,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计入总资本,建立“专利风险补偿基金”,创新质押担保方式,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专利保险”业务,有效进行风险防范。
要“混得好”,需要什么样的外部条件?榆林市政协建议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抓手,建好各方面配套服务的“三个平台”。一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平台,建议尽快出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相关政策指引和实施细则;二是信息和项目对接服务平台,推出具体合作项目,为国企和民企合作牵线搭桥;三是政务服务平台。取消和下放更多的审批事项,简化相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