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学 >> 管理动态
河南:贫困户自主创业、吸纳贫困户就业可获财政奖补
2017年09月11日 09:04 来源:新华社 作者:甘泉 字号
2017年09月11日 09:04
来源:新华社 作者:甘泉
关键词:创业;贫困户;就业;财政;补贴

内容摘要:为进一步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稳定脱贫,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政策,对贫困家庭实施培训扶贫补贴、就业扶贫补贴、创业扶贫补贴。

关键词:创业;贫困户;就业;财政;补贴

作者简介:

  新华社郑州9月10日电(记者甘泉)为进一步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稳定脱贫,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政策,对贫困家庭实施培训扶贫补贴、就业扶贫补贴、创业扶贫补贴。其中贫困户创业最高可获15万元补助。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创业补贴包括:创业培训补贴。其补贴标准是每人1500元,包括创业意识培训补贴200元/人、创业实训补贴300元/人、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补贴1000元/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此外,河南省每年从贫困县推荐的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省级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资助。

  乡镇、村创办的实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达到30%(含)以上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服务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实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其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作者简介

姓名:甘泉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振)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回到频道首页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