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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学生可报考单独招生
2015年04月22日 11:22 来源:人民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4月15日,包括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在内的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发布关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简章。

关键词:招生;农村贫困地区;农村学生;高校;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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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包括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在内的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发布关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简章。广东21个贫困开发重点县的农村学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报名。根据教育部近日发布的通知,今年将继续实施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招生的三大工程:分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等。

  对于农村贫困地区的高考学子,今年教育部将继续实施有关招生政策,打通农村学子的升学通道。近日,教育部发出《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将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招生规模为5万名。

  同时,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适度增加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广东: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学生可报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广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村考生,可报考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单独招生(下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具体报考条件为:考生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招考条件,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农业)连续3年以上户籍,考生本人具有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015年,广东省将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及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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