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校 >> 要闻
深大拟定中国首部大学条例 高校不再是事业单位
2014年10月09日 15:05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沈婷婷 字号

内容摘要:羊城晚报讯记者沈婷婷报道:10月8日,一条消息引爆高等教育界,羊城晚报记者获悉,深圳大学已完成《深圳大学条例》的起草。而本次深大提出的办学条例,就是谋求上升为特区立法,在国内尚属首创。

关键词:条例;大学;中国;自主权;事业单位

作者简介:

  羊城晚报讯 记者沈婷婷报道:10月8日,一条消息引爆高等教育界,羊城晚报记者获悉,深圳大学已完成《深圳大学条例》的起草。经过深圳市人大立法后,或将成为内地首部专项高校立法。记者了解到,条例草案的创新之处,在于引入法定机构治理,争取更大的招生、管理自主权等。

  10月8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条例经校方组织的系列研讨后,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讨论,一旦通过,或将成为中国内地第一部专项高校立法。

  不再是事业单位

  黄亚英告诉记者,条例首先要解决的是高校自主权的问题,拟将深大确定为“依法治校、高度自治、全面监督、独立运行”的法定机构。这样的机构有别于政府、企业,也不是所谓的事业单位,在人财物的管理上有更大的自主权。其中像招生、学科设置、经费预算和使用、人员聘用、薪酬制定,乃至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黄亚英称,过去都要层层报批。条例通过后,学校就不需要事事都找政府、求政府了,大家按照法律条文来。

  而在招生的批次和规模上,学校希望由“市场”来决定,而不是政府限定。黄亚英称,深大是在一本还是二本招生,应该根据办学条例、资源和声誉,“但现在是政府指定你一本、他二本,这是行政化的,不是市场机制。”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时晓莉)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