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校大学生及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杭州市区范围内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实行全额贴息,贴息期不超过3年。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网络创业;资金;扶持;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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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及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杭州市区范围内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实行全额贴息,贴息期不超过3年。”
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从今年1月底实施,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在校大学生及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区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带动3人以上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 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在校大学生及高校毕业生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从事网上创业或在网上交易平台通过实名注册认证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经杭州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领取《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照个体工商户参保管理办法及缴费标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无偿资助、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网上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以杭州市网尚创业园为龙头,建立杭州市网络创业孵化联盟,打造集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孵化为一体的综合性网络创业平台。
鼓励高校毕业生专职从事社区就业和社保工作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在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自愿从事农林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综合服务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