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强制外交通常指国家行为体通过使用武力或威胁,让对象国或非国家行为体改变其目标行为。
关键词:新书;学者;核怀疑理论;核武器;塞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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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外交通常指国家行为体通过使用武力或威胁,让对象国或非国家行为体改变其目标行为。在“强制学派”看来,核武器不仅使一个国家具备威慑能力,同时还有助于实施强制外交及其他外交利益。然而,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政治学副教授唐德·塞舍尔(Todd Sechser)和得克萨斯农工大学政治学副教授马修·福尔曼(Matthew Fuhrmann)在他们合著的《核武器与胁迫外交》(Nuclear Weapons and Coercive Diplomacy)一书中提到,核武器虽然具有威慑力,但是拥有核武器无助于实施强制外交。
核威慑实现强制外交效率低
3年前,美国政府曾出台一项国家宏观计划,该计划旨在未来25—30年,投入超过万亿美元用来更新美国核武器装备,包括更新现有核弹头以及购买新型核武器运载工具,如弹道导弹核潜艇、巡航导弹等,而美国总统特朗普可能将继续推行这一计划。“在花费那么多投入之前,我们需要问两个问题:这些钱能买到什么?这些东西会发挥什么作用?”塞舍尔在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举办的新书研讨会上提出这样的疑问。
在塞舍尔和福尔曼看来,核武器的影响范围是有限的。他们认为核武器在冷战时期起到了威慑作用,但是在很多历史事件或外交危机中,核威胁升级并没有让强制国获得预期的外交让步。
塞舍尔提到,“在我们看来,核武器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在适当的背景下,可以发挥威慑作用。从冷战时期到现在,威慑力可以说是美国核武器完成的‘最大使命’,即通过升级核威慑来阻止那些侵犯我们利益的对手国家。”塞舍尔表示,长期以来,无论是政界还是学界,很多人认为,核武器不仅具备威慑力,并且可以在解决边界争端、改变对象国外交政策等外交领域发挥作用,也就是说“核武器可以作为强制外交的工具”。在这本书中,该理论被称作“强制学派”,“虽然这样的理论听起来很有吸引力,也很直白,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塞舍尔认为,实现强制外交的前提是,强制国具有足够的军事能力实现其意愿,或强制国具有可以重复惩罚对象国的能力。“核武器却不能创造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他进一步阐释道,自卫型的核威慑与强制外交是有区别的。自卫威慑是指在关乎国家存亡的时刻,对象国相信有核武器的国家会使用一切手段保卫国家,所以威慑会发挥作用。但是强制外交的目标不是捍卫国家存亡,而是主动侵犯。另外,在国际政治层面,使用核武器打击对象国的后果很严重,这样做“成本很高,而且收益很低”。经历史考察发现,几乎很难找到通过核威慑实现强制外交目的的。“我们发现,那些非核拥有国与核拥有国在强制外交领域几乎取得了同样的成功率,甚至前者成功率高于后者。”塞舍尔提到,在他们考察的210个历史事件中,核拥有国在强制外交领域的成功率为24.5%,而非核拥有国的成功率为32.1%。他表示,使用核武器的可信度存在太多的问题,难以克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