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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四川讯(记者吴运亮 郭潇雅)12月7日,由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主办的“废止劳教制度后违法行为矫治体系建设理论研讨会”在西南科技大学举行。来自四川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及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西南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董发勤表示,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四川省犯罪防控中心及时以此为主题组织专家进行研讨,对于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违法行为矫治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如何处置原来属于劳动教养范围的违法行为,是需要学术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与会专家围绕“废止劳教制度后违法行为矫治体系建设”的主题,就刑法修改、违法行为矫治立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吸毒人员及其他违法人员的管理、社区矫正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魏东认为,我国废止劳动教养制度之后应当尽快着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保安处分制度并进行刑法修正,秉持保安处分与刑罚双轨制的二元主义立场,以刑法修正案的形式,从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对保安处分进行专项规范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