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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经济前沿圆桌会议
2014年05月28日 00: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4月26日,民建四川省委经济委员会、企业委员会“非公经济前沿问题”研讨会议在广安市武胜县举行。应明确国有经济的发展边界,非公经济的现实空间才会更为明确,心理空间将更加广阔。

关键词:非公经济;圆桌会议;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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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4月26日,民建四川省委经济委员会、企业委员会“非公经济前沿问题”研讨会议在广安市武胜县举行。民建省委副主委、企业委主任郝士权,民建省委副主委、经济委主任刘汉元,民建省委秘书长兼经济委秘书长刘正方与经济委、企业委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共40余人齐聚一堂,以“市场驱动企业创新发展”为主题进行了交流研讨。

  民营企业在“博弈”中发展

  郝士权 民建四川省委副主委、企业委主任、四川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清华 民建四川省委常委、企业委副主任、成都万贯(集团)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建勇 民建四川省委常委、企业委副主任、诚信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

  当前,民营企业和政府的关系不明确成为我国企业发展的难题。民建四川省委常委、企业委副主任、成都万贯(集团)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清华认为,在企业发展与政府之间的博弈上,对比国外的民营企业来说,我国的民营企业家更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仍是我国改革的重点。

  陈清华说,要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尖端和困难的问题,要从国家层面上建设有利于民营企业的法律法规,既不抹杀企业的创业积累,又要挖掘企业创造潜力,这样才能让企业在法制保护下的公平市场竞争环境中发挥好主体能动作用。

  而混合所有制发展也是一场博弈,民建四川省委常委、企业委副主任、诚信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胡建勇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就像电影《纸牌屋》,在打牌中都想赢对方。非公经济、公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企业之间实际上也是在市场经济中博弈。如所谓的国家资产和个人资产的博弈,要如何解决好,企业能不能适应,该怎样去做?胡建勇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该积极面对、主动处理,合理整合资源。当企业遇到问题和困难时能不能挺得过,能不能掌控大事,还需要靠每个人的情商、智商、胆商、逆商和运商。当前,企业家要尽力抓住混合所有制发展时期资源整合的机遇,不断发展壮大自己的企业。

  民建四川省委副主委、企业委主任、四川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郝士权认为混合所有制仍在“摸着石头过河”,当前,以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为导向,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更多关注国家在法律保护方面的措施,是否有健全的法律保障机制。

  发展混合所有制要注重配套制度改革

  刘汉元 民建四川省委副主委、经济委主任、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

  我就目前比较热的“混合所有制”与大家分享我的观点。尽管混合所有制有多种表现形式,大体上可分为公有制控股和非公有制控股两种类型。其发展可以带动各种资本有机融合、优势互补,进而提升我国经济的整体实力。

  两会前后,我们也看到很多国有企业想稀释股权,希望非公经济投资其原有的股权,但是诸多民营企业家在思考的过程中也是疑虑重重。因国有企业体量巨大,他们担心在混合所有制中,民营资本处于弱势地位。面对巨大的体量,担心民营资本和非公资本少量的投入,对经营和管理、决策的把控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权益难以保障。所以,发展混合所有制,在控制权方面,民营企业由于缺少控制权而不感兴趣;在巨大的国有资产体量方面,民营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往往在控制权方面又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认为在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点仍是配套制度改革,尤其是股份制改革。首先,在国企和民企融合的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情况,谨慎地思考、慎重地面对,要理解任务的艰巨性,时间的长久性。其次,打破行政垄断,建立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完善企业治理和运行机制。取消阻碍市场自由竞争的因素,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让民营资本或社会资本进入金融、油气、电信、铁路等传统垄断领域。

  创新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驱动力

  胡先成 民建四川省委委员、企业委副主任、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思则变,变则通,通则强”。对民营企业而言,创新作为发展的驱动力,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对传统的企业来说,创新则意味着转型升级之路能否走得通、走得好。它需要我们在适当的时机做适当的创新,而且是自上而下的推动式创新。这会涉及管理、技术、商业模式等企业经营要素,但提供的绝对是一种隐性的驱动力。

  我认为,创新之于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将起到以下四点关键作用:

  第一,取长补短,铺垫基础。对大多数民营企业而言,核心技术的创新是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取长补短的实质体现,也构成了企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和根本。只有不断加强技术储备和开发,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投入、研发、转化、应用机制,突破关键技术,培育高附加值的尖端产品,才能打造出一批国际知名且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端品牌、高端企业。

  第二,优化管理、提质增效。创新需要深入企业管理制度,为转型升级提供外部可持续的支撑环境。因此,民营企业既要重视技术创新,也要重视管理创新。要发挥管理创新对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发展质量的促进作用,不断缩短企业的内部管理链条,增强企业在战略管控、投资决策、财务管理、资本运作、人才管理等方面的控制力;梳理企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第三,储备战略资源,提升核心竞争力。创新需要与战略挂钩,凸显企业战略方向,为企业转型升级寻找下一个制胜高地。而只有创新先行,企业转型升级才能行之有效,紧跟市场的步伐,不至于在未来落后于产业发展趋势,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红利失之交臂。

  第四,为企业发展提供持续发展动力。创新的最高层次,无疑是让创新基因深入企业的意识形态和经营思维,最终形成企业转型升级的合力,为企业发展构筑源源不断的动力。

  转型升级,创新当先。从以上四点看,创新已经不仅构成了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而且也是当下企业未来发展,乃至生存的基石。

  创造有利于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

  邓菊秋 民建四川省委企业委委员、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发展环境形成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地位上、政策上、资源等生产要素上和企业之间的依附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我认为应当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为此建议三点:

  第一,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混合所有制是成熟市场经济体制普遍运用的股份制经济形式。股份制经济所必须依存的外部条件,即完善的法制约束和商业文化。对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目标要求,参照成熟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经验和规则,对照我国现行的各种法律法规,尽快构建并完善一整套符合中国实际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的保障体系,特别要强化政治平等、法律平等、竞争机制平等三个理念。第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在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下,即使依然存在相对的国有资本“一股独大”,国有大股东也必须接受公司治理机制的约束,同时也必须接受来自法律的、社会的、行业的约束而无法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即使国有资本不控股,国有股东也无需担心私人股东通过内部操控以损公肥私。第三,制定混合所有制的实施细则。混合所有制中,国企持股比重的限制如何界定,是否仍由国企一股独大?经营决策中,民资持股者是否享有一定的经营决策权、管理权?民间资本投资的利益在混合所有制合作中能够得到多大范围的保障?上述问题都悬而未决。短期来看,混合所有制的可操作性有多大尚不得而知。如果细则无法落地,我们应当警惕重蹈覆辙。应明确国有经济的发展边界,非公经济的现实空间才会更为明确,心理空间将更加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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