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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修正权,就没有真正的预算审议
2014年04月21日 05:09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梁发芾 字号

内容摘要:为了增强人大预算审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在预算安排中得到体现,需要尽快从法律层面廓清预算审批权范围,赋予人大对预算草案的修正权和调整权。

关键词:预算;修正;审议;中国;预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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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由于没有修正案制度,代表对预算草案提出意见得不到重视和采纳。为了增强人大预算审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在预算安排中得到体现,需要尽快从法律层面廓清预算审批权范围,赋予人大对预算草案的修正权和调整权。

  尹中卿提到的这个“预算修正权”,在国外的预算制度和实务中都是属于不言而喻的常识,但在咱们的《预算法》中却未有明文规定,显得颇为陌生。人大没有预算修正权,其结果是对于政府提交的预算案,只有简单的两个选项:要么全盘同意,要么全盘否定。

  简单的推测即可知道,人大代表对于政府提交的预算案,并不可能全盘同意,多多少少总会有些意见和建议。但是,难道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就全盘否定预算案吗?理论上完全可以全盘否定。可是,事实上,全盘否定的后果也很麻烦。

  中国目前的《预算法》对于如果预算案被多数代表否定该怎么办,没有明文规定。但投否定票的代表达到法定的人数后,预算案不能被通过,那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在国外,如果议会制国家的议会否决了政府的预算案,就意味着议会对政府的不信任,政府要垮台;如果是总统制国家,议会如果否决了政府提交的预算案,则政府得不到拨款,政府要关门,如美国十多年来两次遇到的政府关门的重大事件。

  总之,预算案不能被通过,是一件相当大的事件。所以,即使中国《预算法》并未对预算案被否决后该怎么办未有规定,中国的人大代表都轻易不使用对预算案投否定票。

  按照学者林慕华的统计,中国数十年来,各级人大未能通过的政府预算案,总共只有三次,都发生在县级这个层级,也引起相当大的震动。由于否决预算案的后果相当严重,所以,一般情况下,人大代表都从大局着眼,对于政府预算案,即使意见很大,一般也投赞成票,也就是说,全盘同意。

  预算案也就成为只能全盘接受的预算案,预算的审议完全是为走形式,走过场。这种情况下,审议又有什么意义?

  问题的症结正在于中国的《预算法》并未明确规定人大可以在审议预算时行使预算修正权。如果人大有修正权,那么,代表对于预算案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就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被人大采纳,做出修正,然后通过,由政府去执行。这样,人大审议预算就不再是程序上的,形式上的,而是实质上的。人大的“钱袋子”权力将大大强化。

  在世界民主国家中,议会对政府预算,具有程度不等的修正权。

  大致而言,有三种模式,一种是没有限制的权力,议会可以改变收入和支出,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对不需要政府同意。第二种是有限制的权力,议会可以在某些确定的限制内修正预算,通常是和增加总支出联系在一起的。第三种是平衡预算权力,即只要有一个制衡机制来确保预算平衡,议会就可以增加或减少支出或收入。具体来说,议会预算修正权在议会制国家和总统制国家,是大不相同的。

  在预算的发明地,老牌议会制国家英国,议会拥有对预算有限制的修正权。英国从1706年开始形成的传统是,开支和征税的动议权在国王领导下的政府,政府对于收入和支出有动议权预算权,议会不能主动提出开支要求;议会的权力,是对国王政府的收支动议进行审议。议会审议过程中,当然可以进行修改,但是议会对预算支出的修正,只能压缩,不能增加。这项规定,主要是防止议会利用修正预算的权力,为他们的选区和政治支持者提供好处。

  同样是议会制的德国,议会的修正权稍稍大一些,如果议会的修正是增加收入或减少支出,那么就不需要政府同意;如果是减少收入或增加支出则需要政府同意。在印度,议员可以减少支出和改变收入,但是,增加支出则需要总统的建议。总之,议会制国家虽然通常都会对议会增加支出进行限制,但是减少支出在所有议会制国家都是通行的。

  与英国议会的修正权不一样,美国国会对于政府预算的修正权,显得更为巨大。国会的修正可以减少或扩大收入,也可以减少或扩大支出。但是,美国国会这项几乎无限制的权力,又受到总统否决权的制约。美国总统和州长对于议会通过的拨款法案,都有分项否决权,即行政长官可以选择某项法案予以否决,不予执行;但议会也可以使用反否决权力,前提是必须得到三分之二多数的议员的同意。美国这种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高度分立和制衡的制度,在围绕预算修正往往形成风波和僵局,严重时导致政府关门歇业。

  预算修正权和否决权是议会最重要的两项预算权力,没有修正权,也没有分项否决权的预算权,并不能从实质上限制政府的开支冲动,不足以发挥预算制度的威力,成为制约人大在预算过程中发挥作用的一个瓶颈,使预算制度形同虚设。

  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的预算制度长处,赋予人大有限制的预算修正权,是预算法修改应该切实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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