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据报道,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甘犁发布了关铝全国城镇家庭住房空置率的报告。富人拥有经适房最多,也就不奇怪了。
关键词:富人;中国;经济适用房;收入;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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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甘犁发布了关铝全国城镇家庭住房空置率的报告。其中有一项数据显示,在经适房的拥有率上,家庭年总收入最高的25%家庭拥有经济适用房的比例最高,达3.2%,比中低收入家庭高出近1个百分点。
要说低收入家庭经适房拥有比例相对中等收入家庭来说较低,这不难解释。因为真正的低收入家庭是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经济适用房在定位上也是为夹心层,甚至是为公务员群体收入量身定制而建设,所以没有充分去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中等收入家庭也并非是经济适用房最大的占有群体,他们与低收入家庭相加,共计75%的家庭,居然比起收入最高25%家庭拥有经济适用房的比例还低了1个百分点。
那么这种情况要怎么解释呢?笔者认为有三个主要原因:
其一是以25%最富有家庭来作为不同收入群体的比例划分,并不符合中国现实国情。中国在收入统计上最大的特点是贫富差距较大,各个收入群体之间呈现出断裂分布,而非缓和的曲线。以25%最富有家庭来说,其中很有可能有15%左右,在收入的绝对值上是属于中等收入群体行列,甚至很可能有10%左右的人都是符合经适房购买条件的。因此所说最富有家庭,但实际上他们中相当一部分并不是我们意识里的富有者。
其二是富裕群体的购买力充足,而且置业投资的欲望较中低收入者明显更强烈。手里只握着十万八万的中低收入群体是没有能力,也很少考虑去置业投资的。所以当极具投资潜力的经适房出现时,最关注经适房动向的反倒是有充足购买力的人。在现行的审核条件下,想要在既定时刻满足购买要求是很容易的,故意辞职、自愿降工资是这个圈子内最常见的合法规避手段。当某人对某件事的达成有能力、有愿望,又无限制条件时,那么其达成就是一种必然。
其三是购买者收入发生了自然增长。那些为了获得经适房购买资格而降低收入,在购买后收入翻番增长的情况属于非自然增长,这仍然属于上述第二条原因之内。自然增长指的是没有刻意隐瞒和压低收入的情况下,在后来发生的收入正常增长行为,这主要指的是公务员群体。关于公务员收入有两个基本现象:一是新入职的公务员收入较低,都在保障房购买条件以内。二是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工作多年后的公务员收入在当地都属于中高收入群体。加上最早一批经适房的发放处于各项规定不健全的时候,地方政府内部消化、截留分房是司空见惯的事,所以这些经适房的拥有者如今处于收入最高的25%行列也并不稀奇。
笔者认为,面对富人拥有经适房最多这一现象,我们在震惊之余更多的是应对保障房制度进行反思。如果从政策评估来看,导致了这种与初衷背道而驰的结局,其政策必然是彻底的失败,是要给负分的。因为其非但没有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反倒进一步拉大了个人财产差距。
这并不只是政策执行上存在漏洞那么简单,而是政策设计本身就存在缺陷。当决策群体出于官僚阶层私利,将解决个人居住问题简单化为给予财产后,那么巨大的利益空间就会产生各种混乱。要知道,我们可是生活在一个为了购房可以假离婚,为了吃顿肉可以推翻朝代的国度。权贵阶层本身就具备更多从政策上获取利益的能力,所以差别化的社会福利政策往往最后成为了其牟利工具。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公立小学、最好的公立医院,整个社会的公共优质资源往往为其所占据。富人拥有经适房最多,也就不奇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