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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再摸底
2014年03月10日 00:00 来源:财新《新世纪》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农历新年前后,除西藏自治区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他三市(青岛、宁波和厦门)相继公布其地方债务审计报告。

关键词:地方债;地方政府债务;西部地区;直辖市;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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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历新年前后,除西藏自治区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他三市(青岛、宁波和厦门)相继公布其地方债务审计报告。报告延续此前审计署公布的全国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报告形式,将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三类:地方政府直接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以及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从这些报告看,各地地方政府负债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为方便研究,我们将各省份按地区分组(四个直辖市、南部、长三角、中部、东北、北部、环渤海以及西部地区,个别地方有重合),并从四方面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以分析。

  第一,地方政府债务占地方GDP之比。我们计算出各省份2013年6月地方政府债务占2012年至2013年GDP平均值的比例,全国平均水平为29.7%。各省份中,贵州和重庆最高,分别为85%和61%。同时,西部地区政府债务占地方GDP比例高于其他地区,考虑到西部地区欠发达的经济状况,这并不奇怪。令人吃惊的是,尽管拥有相对发达经济水平,四个直辖市紧随西部地区。可能的解释,一是鉴于直辖市相对其他地区较高的政治影响力,借款变得更容易;二是直辖市地区的土地价格远高于其他地区,这可从四个直辖市地区土地收储支出比例远高于其他地区得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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