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济学 >> 滚动新闻
证监会:退市制度较征求意见稿在5方面进行修改
2014年10月20日 09:3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7日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7月4日征求意见以来,社会各方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139条,有效意见35条,总的来看,社会各界对退市制度评价正面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退市制度;证监会;意见稿;征求;退市

作者简介: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7日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7月4日征求意见以来,社会各方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139条,有效意见35条,总的来看,社会各界对退市制度评价正面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正式发布的退市制度在五项进行了修改:

  第一,进一步完善主动退市的程序,两个三分之二,增加了”需经过出席的中小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二,明确了强制退市的标准,增加了信披违法的因素;

  第三,明确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意外情形;

  第四,完善退市整理期制度,补充规定“涉及重组,在股票被交易所终止交易前有股东大会通过,应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进行表决,交易所根据表决结果进行安排”;

  第五,扩大了相关主题股票减持的情形。没有采纳:弱化财务类指标等、进一步完善司法维权制度,这些都需要法规建设予以配合。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文齐)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