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济学 >> 海外
央行授权工行担任曼谷人民币清算行 
2015年01月07日 08:37 来源:新华网 作者:吴雨 刘铮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人民银行6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合作备忘录》相关内容,决定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泰国)有限公司担任曼谷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关键词:人民币;曼谷;工行;央行;授权

作者简介:

  新华网北京1月6日电(记者吴雨、刘铮)中国人民银行6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合作备忘录》相关内容,决定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泰国)有限公司担任曼谷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工银泰国成为曼谷人民币清算行,将对人民币在泰国和东盟地区的跨境使用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泰国是东盟创始成员国之一,是中国在东盟国家中的第三大贸易伙伴。2013年中泰双边贸易额达到712.6亿美元,两国计划在2015年将双边贸易额扩大至1000亿美元。2014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央行续签了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记者从工行了解到,工银泰国是工行2010年在收购泰国ACL银行基础上成立的海外子行,目前是泰国机构数量最多、业务规模最大的中资银行,持有泰国最高等级的本地银行牌照。

  工银泰国负责人表示,工银泰国获准担任曼谷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后,将在两国货币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严格遵守两国监管规定,切实履行人民币清算行的职责与义务,积极推进人民币清算行的各项工作,努力发挥自身的业务、网络和服务优势,为客户提供安全、优质、快捷的人民币清算服务,为促进中泰两国以及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做出新贡献。

  曼谷人民币清算行的建立,将为中泰两国以及东盟地区的个人、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带来更加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文齐)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