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高校在发展继续教育中取得许多成绩,但目前也面临一系列挑战。本文通过总结国外继续教育基本情况和特点,并从办学定位、体制制度、经费来源和办学质量等方面重点分析了欧美公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部)”。基于此,本文还提出适合我国发展继续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继续教育;欧美公立大学;教育质量保障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江波,现任同济大学中共党委常委、副校长,兼同济大学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院长。1959年8月生于上海,中共党员,汉族。英国诺丁汉大学获教育学博士,美国艾森豪威尔基金会高级学者。中国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中外合作办学、继续教育的咨询专家,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副主席,世界法语大学联盟合作委员会委员,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荣誉博士,英国诺丁汉大学教育学荣誉教授,荷兰斯坦德大学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坦桑尼亚桑给巴尔大学国际咨询委员会委会,法国政府棕榈学术骑士勋章;蒋凤瑛,教授,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杨劲松,博士,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助理、文科办主任助理;钟之阳,博士,同济大学发展规划研究中心讲师。
摘 要: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高校在发展继续教育中取得许多成绩,但目前也面临一系列挑战。我国高校在推进国家继续教育体系现代化进程中应进一步发挥引领性作用。本文总结国外继续教育特别是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的现状和特点,并从办学定位、体制制度、经费来源和办学质量等方面重点分析了欧美公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部)”的基本情况。基于此,本文对我国高校继续教育实现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提出了若干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继续教育;高等教育;欧美公立大学;教育质量保障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要为社会成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我国现阶段的继续教育是指面向接受学校教育之后的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1]继续教育在我国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学习型社会目标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国家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开展学历和非学历的继续教育。针对我国高校继续教育在实现继续教育现代化目标进程中的新定位和改革发展的新任务,同济大学组织课题组在以往所做的国际比较及其它相关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调研,形成有关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欧美国家继续教育发展现状
1.高度重视继续教育,高校在其中承担重要责任
继续教育(Continuing education)在世界各国和地区有不同的定义、理解乃至不同的用词。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继续教育是指那些已离开正规教育、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和培训。[2] 理论界普遍认为,提供好这种教育是国家的责任,也是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相关组织的责任,其中高等学校负有重要的社会责任。这种范围广泛的教育能使成人不断获得有关自己职业的新知识、新技能以及对别的职业的了解,可以是学位教育和非学位教育,也可以是各种类型的职业(专业)培训。伴随着21世纪终身教育理念的普及,这种教育更加受到重视,哪个国家继续教育人数占比大、教育质量高,哪个国家的教育现代化水平就高。
目前,美国的高等学校承担了约全美30%的继续教育任务,在美国高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中约有45%是那些“已离开正规教育、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个体”。在欧洲国家,支持企业开展多形式的“职业培训”是一贯的历史传统,而发挥高等学校在继续教育方面的作用则越来越受到重视。这些国家在提供教育的方式方面,尤其注重适应成人非全日制学习的特点,重视对成人教育教学规律和特点的研究。[3]
2.各国继续教育发展情况有共性也存在差异
在欧美国家,伴随工业革命进程,继续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提高成人文化教育水平(包括扫盲成人教育)和通过科技教育进行技能培训为标志的继续教育在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初取得长足发展;第二阶段,二战后经济结构调整、退伍军人安置、科学技术发展、福利国家政策和人口就业压力等一系列原因推动了继续教育扩张性发展;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来继续教育理念进一步转变,终身教育体系日臻完善,国家教育资格框架逐步建立,形成了政府、学校、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继续教育格局,将继续教育现代化推向新的阶段。
由于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等原因,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继续教育的发展呈现阶段差异性、国别差异性等特征。一些新兴国家和地区则经历了从扫盲教育到以技能培训为主、再到全面服务社会转型发展的继续教育的阶段,并结合国情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在“在岗教育”、“社区教育”、“学分银行”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以期实现后发优势。大力推行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成为一些国家推进经济转型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政策措施。根据最近一项有关G20国家过去100多年城镇化发展与劳动生产率提升的历史研究,一些国家在城镇化率从60%提升到75%过程中,由于对提升国民智力和技能实施了正确的政策,促进人均GDP翻了3倍到5倍,大大激发了创新能力。[4]
3.注重从法律层面保障和推进继续教育的发展
为促进继续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欧美及新兴国家和地区先后出台一系列法律,以明确继续教育的地位和管理体制。上世纪中叶后,依法促进继续教育的发展更成为趋势。这些法律明确规定了政府对继续教育的责任与职责,规定了设立的专门负责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构。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中,对高等学校的作用提出明确要求,认为大学开展继续教育是现代大学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非是学校的额外任务。在欧美地区,或更普遍地说在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国家和地区,高校提供的非学历学位型和学历学位型的继续教育,已形成了一整套教育质量保障体制机制。学历学位教育对通过继续教育轨道录取的学生和通过普通教育轨道录取的学生来说,是同一个培养目标、同一个教育标准、同一种学历学位证书。
20世纪40年代,英国的相关法案就明确大学是对继续教育负有责任的单位,为此大学“具有接受政府部门直接经费补助的资格”。上世纪下半叶,英国将扩展学院、多科学院、传统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英国自创的开放大学一起,建立了一个完整的高等继续教育体系,并将它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内。[5] 在美国,这种教育被称之为“大学的延伸”,联邦和州政府的一系列立法均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在继续教育方面应承担社会责任,高校能得到的来自联邦或州的支持和帮助,对这种教育应建立质量保障制度。[6] 法国则是通过立法,在从上到下的中央、学区、省三级教育行政机关形成一个庞大的成人教育网和一整套成人教育管理体系,同时支持企业广泛参与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并加强行业监督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