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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背景下老年教育的转型升级:多重理论视角的审视
2017年02月06日 10:43 来源:《职教论坛》 作者:程仙平 赵文君 郭耀邦 字号

内容摘要:目前老年教育正遭遇发展瓶颈,亟待转型升级。基于现状脉络,老年教育可从终身教育、社会支持服务、公共治理等理论源泉中探求未来发展的价值定位、路径依赖和策略工具。

关键词:老龄化;老年教育;赋权增能;支持服务;治理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程仙平(1981- ),男,安徽安庆人,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老年教育与教育政策;赵文君(1977- ),男,浙江宁波人,宁波社区大学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社区教育与终身教育;郭耀邦(1953- ),男,江西泰和人,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成人教育。

  内容提要:目前老年教育正遭遇发展瓶颈,亟待转型升级。基于现状脉络,老年教育可从终身教育、社会支持服务、公共治理等理论源泉中探求未来发展的价值定位、路径依赖和策略工具。其中,“赋权增能”目标定位强调老年教育发展要赋予老年人权利保障和能力提升、鼓励社会参与和学习为上,“支持服务”依赖路径强调构建包括学习需求跟踪、教育供给多元和技术服务保障等在内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公共治理”策略工具强调老年教育发展中要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运用市场机制、培育社会组织和推进社区老年教育,协同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

  关 键 词:老龄化 老年教育 赋权增能 支持服务 治理

  基金项目:2015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立项课题“杭州社区老年教育治理研究:基于增权赋能视角”(编号:M15JC059),课题主持人:程仙平;2014年浙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终身学习背景下‘两富’社会发展评价研究”(编号14SLFC03YB),主持人:唐龙尧。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15-0060-05

  老龄化是当代社会普遍面临的现实问题,有效解决人口老龄化“一个战略性的有效途径和举措就是大力发展老年教育”[1],老年教育理所当然成为了老龄化社会的民生问题。“老有所学,老有所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推进老年教育公共服务成为了新常态下政府必然回应的责任。当前,老年学习需求“井喷式”增长,供给不足,老年教育“一票难求”,现有的老年教育资源难以满足老龄群体的学习需求。短缺的现实与俱增的诉求,构成了需求侧的巨大张力,在造成老年人“学无所教”的同时,也折射出了供给侧的乏力。与此同时,我国初具雏形的老年教育体系发展举步维艰,教育质量保障乏力、教育公平缺乏等问题日益凸显。实践证实,原有老年教育发展模式已经难以适合老年人的终身学习需求,老年教育亟待“转型升级”。

  老年教育“转型升级”是老年教育主动适应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的要求,是改变发展模式、提升发展动力的战略考量,主要遵循从以离退休老干部为主的精英型模式向以全体老年人为主的普惠型模式转变,从以城市居民为主的城区型模式向满足城乡普通老年群体尤其是基层社区、农村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联动型转变。具体而言,老年教育“转型”是老年教育发展模式新探索,一是对老年教育对象、工作内容以及发展目标的自觉式反思,重点是重新思考老年教育价值定位,以满足全社会老年人对更好更品质的老年教育的要求;老年教育“升级”是老年教育发展能力的提升,是老年教育发展路径和推进策略的全新思考,重点解决当前老年教育供给不足的矛盾,以满足老年人对更多更公平的老年教育的要求。鉴于此,本研究秉承转型升级思维重新思考老年教育发展,基于现状考察从终身教育、社会支持服务、公共治理等多学科理论中重新审视老年教育发展的价值定位、路径依赖和策略工具,推动老年教育转型升级、科学发展,以期形成当代老年教育发展理论基础和实证支持。

  一、行动困境:老年教育发展的现状考察

  当前,我国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老龄人口不断攀升,老年教育遭遇到发展瓶颈,与“通过老年教育的杠杆联动作用促进老龄化问题解决”的目标甚远,制约老年教育发展的资源供给、政策保障、经费投入、专业化发展等问题仍普遍存在。截至目前,我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尚健全。

  (一)老年教育发展定位错乱

  长期以来,我国老年教育发展的价值定位一直纠结活动参与抑或精神发展[2]。就发展阶段而言,不论是以老干部退休教育为主的初创起步阶段,还是以城区老年教育为主的加速发展阶段,我国老年教育发展定位均为精英式教育,造成老年教育覆盖面极低。教育目标简单定位为老年人活动参与,忽视了其深层次目标:促进老年人精神丰富与健康生存。发展理念和目标定位不清晰,制约着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导致老年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难以建立,老年教育功能属性尚未展现。“教育是积极而充实的生活的重要基础”,积极老龄化理论强调“老年人能够按照自己的需要、愿望和能力参与社会”,老年教育要从“需要为基础”向“以权利为基础”转变,我们“不仅承认社会参与是老年人的天赋人权,更致力于把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权利还给老年人”[2]。换言之,当代老年教育发展目标不能仅仅停留在满足老年人的兴趣、爱好、技能上,更需要向“参与、健康、保障”目标拓展落实。

  (二)老年教育发展供给不足

  现阶段,我国老年教育体系主要是以老年学校和老年大学为主,老年教育资源极为短缺,教育供给存在着以城市为中心、以老年干部为主体的倾向,忽略了对广大农村和弱势老年群体的必要关注。就经济发达省份浙江而言,2012年全省三级老年(大学)教育系统在校学员人数110.87万人,仅占同期老年人口的12.9%。据悉,未来10年内浙江省内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按照4.2%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50年,全省老龄人口将达到543万,老龄化程度高达44.1%。倘若仅仅依靠现有老年教育体系,老年教育公平性、普惠性依旧是个梦想。与此同时,供给主体的制度支持不足,老年教育发展经费主要来源政府拨款,“杯水车薪”式财政投入很难产生质量优质、对象全员的教育效益。所以,供给不足一直是我国老年教育发展的诟病。

  (三)老年教育发展对策滞后

  老年教育作为政府公共服务重要内容,理应成为各级政府重点工作,多年以来,老年教育工作呈现出“拾遗补缺”态势,未能列入各级地方政府的事业发展规划中,缺乏必要经费投入机制和师资队伍保障机制等。源于历史和国情等实际情况,我国老年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尚未健全,老年教育发展好与坏多数取决于政府领导重视程度,未能形成较为系统的老年教育管理政策体系,老年教育行政管理力量分散,管理机制不顺。

  二、赋权增能:老年教育发展的目标定位

  目标定位是老年教育“转型升级”第一要务,是转变老年教育发展模式的本质要求,即目标定位决定战略思路与工作方法。老年教育作为促进老龄群体继续社会化,提高老年人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目的的教育活动,具有人的终生发展、社会公益和上层建筑三大社会属性[1]。教育是人权的基本保障,终身教育理论认为老年教育是普遍面向所有老年学习者的教育,是老年学习者学习权利保障重要体现与落实,老年教育不仅仅是少数人的教育享受,是每一个人“发现生命的意义、寻找内心平和,促其自我接纳和完善。”[3]20世纪8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重视强调老年教育中老年人的“赋权”(empowerment)以及“解放”(emancipation)功能,基于老年人人权和学习权保障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4]。同样,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教育法》等政策法规中也明文强调老年人受教育的权利落实与保障。换言之,老年教育是一个提高老年人的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赋予老年人权利、提升发展能量的过程,即“赋权增能”。

  “赋权增能”源自英文“empowerment”,包括赋权和增能两个过程,是“使个体或群体形成或增强必要的能力,培育或提升个体或群体的主观能动性,进而具备并能够发挥其对他人、组织、社团或社会的影响力和控制力”[5]。老年教育是“激励并使人们有权利去获得他们的终身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价值、技能与理解,并在任何任务、情况和环境中有信心、有创造地愉快地应用它们”,即保障老年人的发展权,完成自我实现需求。赋权是要求老年教育发展旨在创设条件保障老年人的学习权利,既包括法律体系中明确老年人受教育权,也包括建立和完善权利运作的管理机制,以营造尊重老年教育权利的社会环境,增强老年人的教育权利意识和主体意识,保障老年教育权利的真正实现。增能是要求老年教育发展旨在立足学习增强老年人的生存生活以及社会参与的能力,即包括通过学习提升自我的学习收益,也包括通过学习贡献社会的学习效果,最终持续改善自身的生活质量。故此,老年教育是权利和权力的统一,是赋权与增能的统一。推进老年教育发展要立足老年教育的赋权增能思维,基于公平公正原则,丰富恰当的教育供给,保障每一位老年人学习权利,确保学习收益,提升老年人的生存发展能力、促进其社会参与和全面发展、提高其生活质量。故此,当下老年教育发展既要有“老有所学”之内涵,更要有“老有所乐”之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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