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然而迄今我国学术界对该问题还未予以足够的重视,没有进行专门的研究。
关键词: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社区居民;居民参与
作者简介:
原标题:对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问题的理性思考
作者简介:罗志强(1992- ),男,四川成都人,四川师范大学终身教育与学习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区教育、成人教育研究;邵晓枫(1967- ),女,重庆永川人,教育学博士,四川师范大学终身教育与学习研究中心社区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社区教育、中国教育史研究。
内容提要: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然而迄今我国学术界对该问题还未予以足够的重视,没有进行专门的研究。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不但指居民可以且应该介入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的各个环节,并且指在该过程中,居民与其他主体在平等的关系中进行协商和决策。公共治理理论、多元文化主义、解放教育学是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的理论基础。在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是具有主体地位的受教育者,是课程的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要促进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的参与,必须建立相应的动力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监督评价机制。
关 键 词:社区教育 课程开发 社区居民 居民参与
基金项目: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当代中国社区教育学术思想史研究(1986-2016)”(编号:16YJA880032),主持人:邵晓枫。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24-0067-07
课程是社区教育发挥其功能的重要载体,社区居民是社区教育的重要主体,因此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问题必须引起重视。我国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不够,严重制约了社区教育教育效能的提升。目前,我国学术界对这一问题尚没有专门的研究,且相关研究也没有对此进行深入的探讨。本文拟在对我国学术界已有的关于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的相关研究进行回顾的基础上,对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的内涵、理论基础、居民参与的角色特点以及促进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的相关机制进行较为系统的澄清①。
一、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相关研究回顾
目前,国内学术界还没有专门针对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而进行的专门研究,仅少量论文和著作对这一问题有些许观照。总体而言,人们对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的认识可以概括为几下几种:一是居民是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的出发点和主体。如杜君英提出“社区教育课程开发是社区教育管理工作者、社区教育教师、社区学习者从社区发展及社区人的教育学习需求出发,以社区发展中的问题及居民生活中的障碍为核心,展开的有效适应社区发展及社区人自身需求的社区教育活动、教学活动的过程。”这里的社区学习者实际上就是社区居民[1]。仲红俐认为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的主体就是社区居民,因此课程评价要从社区和居民两个层面进行[2]。人们多直接将社区居民作为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的预设主体,而对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的内涵几乎不做探讨。二是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的一些环节或流程不能忽视社区居民参与。如黄健认为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的第一个流程即是“需求调研”,可以通过个别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社区居民的需求,之后通过需求筛选的方式将合理的需求转换为课程[3]。李惟民在其著作《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与研究指南》中也表达了相似观点,即在确定开发课程的过程中要深入实地了解居民的学习需求与参与意向[4]。大多关于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的研究都指出居民学习需求调研是课程开发的重要步骤,可见这种调研活动已经成为我国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的重要途径。这些学者往往还会提出在课程实施中要促进居民的课堂参与,在课程评价中要反映学习者的意见等。三是总结我国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存在的种种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如在需求调研过程中,社区教育管理者往往只是列出课程清单让居民选择,再临聘教师负责授课,社区居民这一过程中扮演的是被调查者和课程传授对象的角色而非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的主体,即社区居民没有参与到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来,因此需要强化课程开发管理,规范课程开发流程,避免“以供代需”[5]。
上述研究为我们进一步探索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奠定了基础。但是有关这一主题的几个基本问题至今没有得到澄清:一是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的内涵与理论基础问题。人们通常认为社区居民参与是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的需要,因此这样的参与似乎是理所应当而不需进一步证明的,只看到了社区居民在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的主体位置而没有对参与的内涵与深度等方面进行思考,更没有指出有哪些理论支持这一活动。二是人们普遍从课程开发的角度要求居民参与,而居民以怎样的身份和方式介入社区教育课程开发过程还没有引起关注。三是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的机制也没有得到阐明。人们关注的重点仅限于社区教育课程开发需要社区居民的参与,但因上述居民参与课程开发的基本问题没有得到明确,故影响到在实践中居民没有能深入地参与其中。
二、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的内涵及理论基础
(一)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的内涵
课程开发(curriculum development)是一个相对广阔的空间,人们常常以不同的视角对其进行一番审视。有人从课程开发本质的角度,指出课程开发是决定课程的过程及其所依据的各种理论取向[6];也有人从课程开发目的出发,指出课程开发是使课程的功能更加适应文化、社会、科学与人际关系的需求的持续不断的决定课程、改进课程的过程和活动[7]。还有人从课程开发内容范畴界定,认为课程开发既包括目标、内容、活动、评价等要素,也包括课程决策、影响课程决策因素相互间的交互作用、谈判、协商等[8]。
从表面看,我国社区居民已经参与到了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的一些环节中,因为很多社区教育机构都会对居民的学习需求进行调查并以此来确定开发的课程,采用多种多样的措施促进社区居民参与到课程的实施中,课程的评价也考虑了社区居民的意见。但是,这样的认识显然是肤浅而片面的,因为“参与”本身具有强烈的政治学意义。伯里克利在一篇著名的演说词中指出:“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制度,是因为权利不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是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我们雅典人,都是自己人,我们做出我们的决策,或者对某些决策展开适当的讨论”[9]。对于雅典城邦而言,公民参与既是国家的政治原则,也是公民的日常生活方式。当代参与民主理论的重要代表卡罗尔·佩特曼在《参与和民主理论》一书中写道“只有当个人在当前的社会中有机会直接参与决策过程和选举代表,他才有希望控制自己的生活前景以及周围环境的发展”[10]。可见,参与的核心在于具有参与商讨和参与决策的权力。社区居民参与是一种区域性的公民参与,参与社区教育课程开发是公民社区参与的具体内容领域。因此,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应该具有普遍的公民参与的特点。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的核心内涵在于社区居民与其他主体通过协商、讨论、共同决策等方式平等地介入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的各个环节之中。具体而言,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中居民参与有两层含义:一是社区居民可以介入到确定学习需求、确定开发课程、组织开发课程、课程营销、成为课程实施的主体,并进行课程评价、课程改进等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环节;二是该过程中居民与社区教育管理者、教师等其他主体的关系是平等的,居民不仅要参与学习需求调查、课程评价,还要就开发课程的确定、教学场地的选择、教材的选择、经费预算、是否改进课程等议题主动地与其他主体协商并参与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