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教育督导;义务教育
作者简介:
根据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及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全国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2012年至2013年8月底前对325个县(市、区)进行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并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求国家进行督导评估认定。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材料审核和现场督导评估,其中293个县(市、区)基本达到国家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要求。为激励和动员各地进一步重视、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现决定对293个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予以公布。
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部署,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中之重。希望各地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教育规划纲要要求,积极进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已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市、区),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再上一个新水平。
附:2013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4年2月21日
2013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天津市(11个)
河东区 河北区 红桥区 西青区 津南区 北辰区 武清区 滨海新区 蓟县 宁河县 静海县
河北省(10个)
石家庄市:桥西区 藁城市 鹿泉市 井陉县 栾城县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唐山市:丰南区 迁安市
邯郸市:丛台区 邯山区
山西省(1个)
太原市:迎泽区
辽宁省(7个)
沈阳市:和平区 铁西区
大连市:西岗区 中山区 沙河口区 甘井子区 金州区
黑龙江省(5个)
哈尔滨市:平房区
伊春市:乌马河区 带岭区
鸡西市:麻山区
森工总局:牡丹江林业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