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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小学教师评价改革的新尝试 ——印第安纳州“RISE体系”评析
2014年06月05日 09:11 来源:《比较教育研究》2013年12期 作者:何茜 谭菲 字号

内容摘要:“RISE体系”是美国印第安纳州政府为改善全州教师教育现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而推行的综合性教师评价体系。该体系以教师良好教学为基本理念,围绕专业实践和学生学习两个模块内容,系统反映优秀教师应有的特质,既对教师进行考核,又为教师提供支持。分析研究印第安纳州“RISE体系”的开发与评价过程,有助于深入了解美国地方性教师评价体系的实施情况,并从中获得改革教师评价的启示。

关键词:美国;印第安纳州;RISE体系;教师评价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何茜(1975-),女,广西桂平人,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重庆 北碚 400715;谭菲(1983-),女,黑龙江齐齐哈尔人,美国普渡大学访问学者,教育学博士,重庆 北碚 400715

  内容提要:“RISE体系”是美国印第安纳州政府为改善全州教师教育现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而推行的综合性教师评价体系。该体系以教师良好教学为基本理念,围绕专业实践和学生学习两个模块内容,系统反映优秀教师应有的特质,既对教师进行考核,又为教师提供支持。分析研究印第安纳州“RISE体系”的开发与评价过程,有助于深入了解美国地方性教师评价体系的实施情况,并从中获得改革教师评价的启示。

  关 键 词:美国 印第安纳州 RISE体系 教师评价

  美国的教师评价体系应该说是较为完善的,但随着国家越来越关注教育质量的提高,教师评价体系再次成为改革的热点。美国的缅因州、纽约州等许多州都于2010年至2012年间修正和推行了教师评价体系的改革措施。而印第安纳州是美国教师评价体系改革的先行者,其致力于提高教师质量的政策在全美受到充分的肯定。“RISE评价与发展提升体系”(The RISE Evaluation and Development System,简称“RISE体系”)是印第安纳州针对全州教师提出的一项新的教师评价和发展方案,该计划于2010年经印第安纳立法部门(the Indiana General Assembly)提议,由州教育部门(the Indiana Department of Education)和教师评价组(the Indiana Teacher Evaluation Cabinet)制定,于2012年8月起在全州推行。

  一、“RISE体系”的产生背景与主要内容

  (一)产生背景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扭转70年代的经济停滞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态势,美国政府出台一系列经济推动措施,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此背景下,印第安纳州的经济情况也开始发生巨大变化,高新科学技术的广泛采用对其学生的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引起了州政府对基础教育质量的高度重视,并决定通过逐步提高教师资质来促进基础教育的质量提升。[1]同时,由于社会的成熟性转型对教师资质的要求不断提高,以及20世纪90年代后教育标准化运动的兴起,美国教育界认识到教师评价与教育质量密切相关。因此,教师评价便成为各州教育改革的焦点。印第安纳州政府也积极对教师教学和评价进行不断的变革。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为了保证学生具有高质量的学业成果,保证教师和校长能够具有一起开发、支持并认可卓越教学的共同使命,印第安纳州《公共法》(Public Law 90)建议在全州范围内实施新的或修改过的教师评价系统,旨在用公正、可信和准确的年度评估判断教师和校长的工作能力,以支持他们的专业成长。于是,在全州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印第安纳州教育部门用一年的时间研制出一种可选性的模型评价系统,并命名为“RISE评价与发展提升体系”。[2]“RISE体系”的建立旨在依赖多种数据信息,公平、准确、全面地了解教师的工作表现,并对教师效能、学生成长等方面进行多方位评价,其评价结果将影响教师就业和补偿决定,如任期、雇佣、裁员政策、薪水增加等。[3]

  (二)基本理念

  “RISE体系”在设计过程中着眼于反映教师的良好教学,并从三方面体现该评价体系的核心理念:首先,没有什么比给学生提供有能力的老师更为重要的。研究证明,需给予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一切支持,因为只有教师获得成功,学生才能成才。有效的评价体系能帮助识别和留住优秀教师,为他们提供有意义的反馈与支持,或在其表现欠佳时提供改进措施。其次,应像对待专业人士一样对待教师。即评价体系的设计应针对教师的工作表现给予他们定期的反馈意见,为他们提供适当的专业发展机会,并对其杰出的工作表现给予认同。因此,“RISE体系”致力于建立一种公平、准确和持续的评价,并深入描述教师的工作表现,为每个教师都能促进学生的成功学习而绘制一幅完整的画卷。此外,新的评价体系需对教师日常生活产生积极影响。新任教师和资深教师都需有详细的、有建设性的反馈,而且是为满足课堂和学生个性化需求而量身定做。因此,在“RISE系统”中,教师和校长需定期讨论比较满意和需要改进的教学行为,共同设置专业目标,并为实现这些目标创建个性化的发展计划。同时,评估人员将在课堂上花费更多的时间,为教师提供频繁且可操作的反馈。[4]

  (三)评价内容

  “课堂是一个复杂多变的地方,而且每个教师都是唯一的”。[5]“RISE体系”主要围绕专业实践和学生学习两个内容模块为教师提供课堂行为表现的公平、准确和综合的评价框架。

  (1)专业实践(Professional Practice)。教师是学生成长和成功的驱动力。专业实践模块设计主要基于源自多种教学框架的印第安纳教师效能标准(The Indiana Teacher Effectiveness Rubric,以下简称"TER"),从设计、教学、领导和核心职业标准等四个领域对全体教师的教学知识和技能进行评价。其中,“设计”指教师能使用印第安纳教学内容区域标准(Indiana Content Area Standards)为所有学生开发严密的相关课程,即创设有意义的学习单元,建立能持续评估和跟进学生学习进度的教学体系以及能为学生的学习退步制定出相应的建议和改变计划;“教学”指教师应促进学生的学术实践,以便使所有学生都积极参与学习并有机会达到教学目标;“领导”指教师在学校社区内能发展与保持旺盛的精力和较强的领导力,以确保学生能获得成功;“核心职业标准”则强调胜任任何职业所具备的最低标准,即出席、准时到达、遵守州、学校政策和规则以及对同行、学生和家长的尊重。[6]同时,该模块还对在此过程中实施评估工作的人员特别规定,要求他们须是一级评估者和二级评估者。他们通过课堂观察、会议讨论、收集教案等证明材料以及信息组织与行为评估等方式,帮助学校领导识别和判断能够促使学生获得成功的具体教学行为。其中,一级评估人员主要负责教师的总结性评价。他们自行收集评估证据,并审查二级评估人员收集的证据,且每位教师都有一名一级评价者。二级评估人员则负责对教师进行观察、提供反馈和收集学生学习证据,且每位教师可有多名二级评估者。此外,评估人员将通过一系列观察和会议来收集评估证据。其中,观察由延长性观察(每学年最少2次,每次40分钟)和简短性观察(每学年最少3次,每次10分钟)组成,且每次观察在时间上间隔均匀,贯穿全年。[7]而会议则一般包括年初、年中和年底总结性评定会议。教师会在年初会议上向一级评估人员提交本学年的专业发展计划;在年中会议上,一级评估人员会给出有关教师行为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合格的教师将会继续接受专业发展计划进展情况的评估;而在年底总结性评定会议上,一级评估人员将提供教师全年所有行为表现方面的反馈,并进行最终绩效评分(1~4分)。据此评分结果,学校领导者则会确定需要提供额外支持的教师,对他们进行多方位的继续观察和帮助。[8]

  (2)学生学习(Student Learning)。学生学习成果是衡量教师在整个学年过程中促使学生学术进步的一种体现。因此,在“RISE体系”中,除观察和审视教师的专业实践外,还采取多种措施检验学生的学习,以达到评价全体教师的目的。这同时也促进了教师和评估人员在教学和特定领域中以数据为手段了解所有学生对学习内容的掌握。[9]首先,学生学习模块遵循三项基本原则:即“RISE体系”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是否真正学会学习;评价体系应考虑多种绩效评估方式,以保证对教师评价的公平和准确;关注学生学习成果数据,以帮助教师和评估人员实施具体教学和干预措施,从而促进学生更有效地学习。[10]其次,学生学习模块通过三种方式评价教师。第一,印第安纳增长模型数据(Indiana Growth Model Data,以下简称"IGM"),该数据以百分比的形式详细记录了相同学术背景下学生在过去一学年中的成绩增长情况。同时,该数据将被计算在4~8年级的英文与数学教师的年度评估中,即每位教师都将在基于其学生成绩增长数据的基础上得到一个评估分数(1~4分)。[11]第二,全校学习考核(School-wide Learning Measure,以下简称"SWL")。由于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是所有教师共同的使命,因此,在该项考核中教师的评估得分须与全校学生的学习相联系,并依据印第安纳州新A-F问责模型(A-F Accountability Model)进行排列。该模型共分为5个等级(A、B、C、D、F),依据学生通过全州各种教育测试的百分比、学生的毕业率和升学率等多项指标来评估学校每年的表现情况。同时,所有在同一学校任教的教师都会根据学校的评价等级获得相同的评估分数。即,如果学校获得的评价等级为A,那么相应的每个教师在最终年度评价中将获得4分。第三,学生学习目标(Student Learning Objectives,以下简称"SLO")。学生学习目标是通过教师和评价人员之间的协商、讨论,在每学年年初以学生的立场为基准为学生所设立的具体的、可测的、符合州标准、以学生的成长和成功为导向的长期学术目标。其目的是要求教师学会建立符合州标准的学习目标,并能用其来检验学生的学习进步。同时,评估人员会在年终的总结性评定会议上依照州和国家标准,并根据学生学习目标的设立和完成情况对教师进行总体评估。[12]要指出的是,学习目标由班级性目标(Class Objective)和针对性目标(Targeted Objective)两部分组成。其中,班级性目标基于学生的立场为一个班级或多个班级的学生设立,且涵盖印第安纳州所有课程内容标准的目标;针对性目标则是一个可能全部涵盖或部分涵盖州课程内容标准的成长性或成就性目标,是针对那些学习成绩落后或课程开始阶段没有学术准备的学生而设置的低水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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