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今天通报了2013至2014年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受理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并向社会通报了7个触碰学术“高压线”的典型案例。
关键词:学术;高压线;科研人员;基金委;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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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今天通报了2013至2014年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受理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并向社会通报了7个触碰学术“高压线”的典型案例。
今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了2013至2014年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受理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并向社会通报了7个触碰学术“高压线”的典型案例。
多数学术不端主要归因于科研人员自身
包括基金委主动出击、自主发现的66件学术不端案例在内,2014年共收到206件投诉举报,审议33件,处理34人。近5年来,基金委共发现学术不端案例227件,对其中195人及11个依托单位作出了相应处理,撤销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74项。
究竟是科研人员的个人问题,还是所对应的评价体系、制度、方法等方面的问题导致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杨卫院士认为,从目前来看,大多数学术不端行为还是归因于科研人员本人。
“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是基金委一以贯之的态度。但是,我们处理得非常谨慎。”杨卫说,程序上,基金委先是接受举报并受理;经过初步核实,对于有重要证据和线索的举报,召开主任办公会决定是否立案;对于确定立案的,成立调查小组,请依托单位协助调查;对于一些学术上不好判断的问题,请专家鉴定;召开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讨论决定。
不科学的评价体系也是背后推手
“学术不端并非中国特有,世界学术界都有类似困惑。这也是科研职业化的必然产物。”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说,“导致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原因,与学术诚信教育缺失以及科研评价、考核办法、职称评定等有关。”
此次披露的“全文抄袭剽窃他人申请书并造假的宁夏某大学王剑锋案例”,就是一起典型的受评价考核指标所累而选择铤而走险的学术不端案例。“评价体系无非是专家或同行的主观评价和基于数据的客观评价,这两种评价在实际中都有可能被曲解。”杨卫说,如果实行专家评审,就有可能产生科研人员去找专家、跑项目现象;如果进行客观评价,就会有科研人员在数据上做手脚,本来一项研究只能写出一篇SCI论文,但为了追求数量,有的科研人员就可能写成两篇;如果评价时要看影响力,就会有科研人员想办法人为去提高论文的影响力。
“此次公布7个案例,并非为了拿来示众,而是提醒大家不再犯错。对于那些犯过错误的科研人员,基金委也不愿‘一棍子打死’,情节较轻的,尽量内部通报。对于内部通报的,主要是通过涉案科研人员的依托单位进行处理。”陈宜瑜举例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一般是每年3月份,有的涉案科研人员本以为当年5月就可通过博士论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于是他们在申报项目时填写了“博士学位”,但最终可能并未如期拿到博士学位。因此,对于这种情节较轻的,基金委只是内部通报批评教育,并未从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