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学 >> 教育聚焦
让儿童远离暴力之手
2016年03月03日 09:44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陈卫东 耿银平 刘海明 字号

内容摘要:编者按: 3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

关键词:暴力;儿童权益保护;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打骂孩子

作者简介:

 

  薛红伟 绘

  编者按:

  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新法落地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与此同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有关部门如何有效执行法律条款,成为人们关注焦点。(中国新闻网3月1日)

 

  儿童权益保护更需要的是行动

  陈卫东

  《反家庭暴力法》的真正落实和发挥作用,有赖于社会方方面面的遵照执行。将该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贯彻到每项具体的工作和案例中,是接下来最为关键的行动。否则,再好的法律也只能束之高阁,有名无实。

  在为《反家庭暴力法》点赞的同时,我们还应继续保持冷静和理性,继续为保障儿童权利不懈努力,因为家庭暴力和校园暴力在现实生活中依然频频出现。《反家庭暴力法》的真正落实和发挥作用,有赖于社会方方面面的遵照执行。将该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贯彻到每项具体的工作和案例中,是接下来最为关键的行动。否则,再好的法律也只能束之高阁,有名无实。

  可喜的是,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之际,有关部门和机构已在各自领域和工作中贯彻落实。教育部3月1日公布了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幼儿园教职工要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行为,要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不久前召开新闻通报会,结合今年相关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分析了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复杂性、持续性等特点,对当事人和公众给出了相应提示,为依法维权支招。这样的行动同样值得点赞。

  在促进儿童权利保护方面,有关部门的行动带了个好头,但仅仅满足于此是不够的。家庭暴力只是儿童面临的暴力源之一,对于一切针对儿童的暴力都应该坚决反对和禁止。从现实情况看,儿童可能还面临校园暴力、网络暴力等的威胁和伤害。由于传统文化和价值观的影响,某些地区还存在滋生家庭暴力、校园暴力等的土壤。近年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未成年网民比例不断增加,网络暴力有所增长。应该说,《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为消除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暴力因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必要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把反对和禁止一切针对儿童的暴力都纳入法治轨道,为保护儿童权利和消除滋生暴力的土壤保驾护航。

  禁止和消除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杆。说到底,反对针对儿童的一切暴力行为就是依法维护儿童的权利。有必要借助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有利时机,本着“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基本原则,将该法更加深入细致地贯彻到一切儿童工作中,进一步做好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让法律工具和法治精神更加深入儿童的生活和学习,成为呵护其健康成长的神盾。

  有关部门和广大儿童工作者也应更加自觉地使用这一重要工具和武器,进一步做实儿童权利保护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针对儿童的暴力,不断夯实儿童权益保护网络,确保儿童免遭任何暴力的伤害。

  (作者系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毕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