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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择校的困境、归因与策略
2014年09月18日 11:13 来源:《中国教育学刊》2014年2期 作者:迟长伍 王世君 字号

内容摘要:择校是一个饱受争议又屡禁不止的教育现象。当前我国择校现象依然比较严重,且“问题择校”现象突出。问题择校的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从教育角度看,长期形成的重点学校制度导致巨大校际差距,使得优质教育需求旺盛与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的矛盾不断升级;从择校利益群体的角度看,维护既得利益心理导致功利化倾向严重,学校、行政部门难下决心彻底治理问题择校;从社会发展角度看,经济水平的提高、社会用人评价的学历倾向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直接影响到人们对教育的选择。解决问题择校的基本思路为: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基点,以“入学机会公平”为现实目标,以实现“教育均衡”为长远目标,实施双目标策略,逐步解决。其基本方法是树立“疏堵结合”理念,在保障就近入学基础上实行有条件择校。

关键词:教育均衡发展;就近入学问题择校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迟长伍,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吉林 长春 130022);王世君,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副研究员 (吉林 长春 130022)。

  内容提要:择校是一个饱受争议又屡禁不止的教育现象。当前我国择校现象依然比较严重,且“问题择校”现象突出。问题择校的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从教育角度看,长期形成的重点学校制度导致巨大校际差距,使得优质教育需求旺盛与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的矛盾不断升级;从择校利益群体的角度看,维护既得利益心理导致功利化倾向严重,学校、行政部门难下决心彻底治理问题择校;从社会发展角度看,经济水平的提高、社会用人评价的学历倾向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直接影响到人们对教育的选择。解决问题择校的基本思路为: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基点,以“入学机会公平”为现实目标,以实现“教育均衡”为长远目标,实施双目标策略,逐步解决。其基本方法是树立“疏堵结合”理念,在保障就近入学基础上实行有条件择校。

  关 键 词:教育均衡发展 就近入学问题择校

  长期以来,择校一直是一个饱受争议而又屡禁不止的教育现象: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就近入学政策”起,择校逐步引起关注;1995年随着择校产生问题的日益增多,择校成为关注的焦点,国家开始正式出台政策治理乱收费并禁止择校,但效果甚微;1997年政策调整为有条件择校,择校费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使用,择校具有了一定的合法性;2000年择校收费演变成“借读费”、“赞助费”等方式,国家再次严令禁止;2004年禁止择校政策开始触及教育均衡等问题择校的本质,但却缺乏切实可行的方法;[1]2010年教育部制定了《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择校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止;2012年教育部再次出台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史称最严“禁择令”,但是择校还是没能得到完全控制。择校为什么屡禁不止?为此,笔者对择校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客观分析了问题择校的本质、就近入学政策的历史作用和现实问题以及择校与就近入学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笔者采取多区域分层抽样方式,抽取x省东、中、西部(经济和教育发展处于上、中、下水平)3个地区,共3市、3县的35所中小学(包括城市和乡村学校,优质和一般学校)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收回有效问卷2309份,在抽样前后和调研过程中进行了29场专题访谈,以期验证和扩容我们的思考。最终,笔者从社会、教育、择校利益群体等多角度去揭示产生择校的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择校的双目标策略。

  一、对择校相关问题的思考

  (一)厘清一个认识:对择校概念与问题择校本质的思考

  厘清择校的概念和本质,有助于对择校的理性判断。择校是求学者放弃义务教育阶段按户口所在学区免费就近入学的学校,跨学区选择其他学校就学的行为。就择校概念而言,它是求学者对教育个性化需求或特殊需求的合法权利,是对就近入学的补充和完善,具有教育公平的意义。因此,择校本身没有问题。

  超越个性化和合理需求的择校并将择校权力化和金钱化是需要研究和治理的“问题择校”,其结果是教育的不公平。从民生角度看,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机会的公平性遭到质疑,免费变成了择校者的高消费;从教育角度看,教育均衡遭到挑战,强校与弱校差距越拉越大;从政治角度看,腐败及逐利行为波及学校,甚至行政部门和教师,这是群众不满意的直接原因。因此,解决问题择校势在必行。

  问题择校的本质是优质教育需求旺盛与优质教育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而由此产生的教育不公平与腐败等问题则是其表面现象。我们要解决的应当是问题择校的本质,而不只是问题择校带来的表面现象。从长远看,解决问题择校的根本是解决优质教育需求旺盛与优质教育资源严重短缺的矛盾,实现教育均衡,但这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从现实看,解决问题择校的重点是实现“入学机会的公平”,消解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这是解决问题择校应认真考虑的新理念、新途径。

  (二)明晰一个关系:对择校与就近入学关系的思考

  重新思考现有的就近入学政策,是在新形势下运用教育法有效解决问题择校的突破口。自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政策在法律上做了明确规定以来,其在保障我国义务教育的正常实施、降低社会成本、方便上学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在现实条件下,就近入学政策自身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一是目前我国区域内校际间差距较大,住在优质学校周围的孩子就理所当然地享受优质教育,而住在薄弱学校周围的孩子就必须接受非优质教育,强制学生无条件接受质量悬殊的教育显然是不公平的;二是就近范围的确定具有不易操作性,受中小学学校布局及规模等历史因素影响,就近入学的“就近”难以制订合理的标准来界定,于是就出现了一墙之隔也会被优质学校拒之门外的怪现象。舍近而入远虽然不是普遍现象,也难免不让人们对就近入学政策产生质疑。就近入学所要体现的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已经被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实所击破,在校际差距巨大的背景下,就近入学被质疑便成为现实。

  教育机会公平的理想目标应该是实现“人人有权接受教育”,“人人有权接受高质量教育”,“人人有权接受‘个性化’教育”。现实条件下,就近入学只能实现“人人有权接受教育”,无法完全实现高质量或“个性化”教育,而择校则可以实现。因此,为了实行就近入学而严禁择校是不科学的。从公平角度看,在实施就近入学政策时应充分考虑个性需求和特殊需求。

  二、择校的现状及其成因

  (一)择校现状

  调查显示,在《八条措施》颁布后,我国择校现象依然存在,并出现新的发展趋势。

  第一,《八条措施》颁布后,择校现象依然存在。对“现有入学方式”的调研显示,就近入学的学生只占48%,而通过电脑派位入学的学生为4%、择民办校入学的学生为3%、择公办校入学的学生为19%、通过直升班入学的学生为17%,四种择校方式共占43%,靠其他方式入学的学生占9%。笔者在一般学校了解到,每次就近入学分配的名额都会有所减少,减员的学生基本上都通过各种方式选择优质学校就学。在其一县区的一所初中2012年招生中,教育局下达就近入学指标14个班,结果只招了8个班,6个班的学生选择了择校,择校比例高达43%,可见择校并不是个别现象。

  第二,择校集中在优质学校,择校重心前移,“择园”等新型择校形式不断涌现。对“择校经历”的调研显示,优质学校、一般学校、农村学校有择校经历的学生比例分别为61%、49%、19%,这表明有择校经历的学生主要集中在优质学校,而调研的优质学校全部集中在县城和城市。农村学校和一般学校优秀生源流失严重,这不仅导致农村和一般学校教育资源闲置和浪费,更重要的是形成了恶性循环,校际和城乡差距越拉越大。对择校方式的调研发现,22%的学生为了择校而择过幼儿园。访谈中,家长明确表示择园是为择校做准备,择园首选优质小学办园,因其可直升优质小学。择校方式的变化表明,“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已经成为家长的共识,导致了择校重心的前移。另外,直通班、学区房、假户籍等新型择校方式不断涌现,这是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的新趋势。

  (二)择校成因

  第一,多数家长认同择校,有校际差距就有择校,择校是家长的无奈之举。对“择校态度”的调研表明,多数家长认同择校。49%的家长赞同择校,26%的家长反对,还有25%的家长表示无所谓。从“对择校期望程度”的分析看,家长对就近学校不满意时有68%会选择择校,在二类学校上学的学生的家长有39%想择校。尽管对就近入学政策有60%的家长认可,但是一旦对就近的学校不满意时就会有近70%的家长选择择校,这表现了家长的矛盾心理,他们既赞成就近入学,又必须保证自己的利益,当就近入学与自己对学校的要求产生矛盾时就坚决择校。对“择校费来源”的调研显示,85%靠家庭收入,6%靠借钱,9%靠亲朋帮助。访谈中,一些家长反映择校费需要一家人攒上好几年,许多家长表示借钱也要择校。这进一步表明家长坚决维护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决心,同时也表现出家长对就近入学政策完善性的质疑。

  第二,择校只是表面现象,“择师”才是择校的核心目的。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择校主要是为了“择师”,在对“择校目的”调研中,选项“因为教师好”高居首位,占55%,选项“择校后又择班”(选择好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占43%,而选择“交通便利”的只占22%。访谈中,教师和家长都表示学校间最根本的差距就是师资差距。许多家长不仅通过择校来择师,而且还通过请家教的方式择师,一对一请家教,即使每小时费用高达500元也请,这被家长称为“名校加名师模式”。对不同层次学校的教师进行的“择校就是择师”的调查显示,优质学校有近70%的教师认同这一点,一般学校也有40%多的教师表示认同。可见,择师是择校的问题所在,是治理问题择校的重要依据。

  第三,“学而优则仕”的传统价值观在择业上仍然起着主导作用,择校等于择业是深层的社会原因。对“家长对孩子的职业期望”的调研反映,家长对孩子的职业期望从高到低分别为:公务员为14%、事业单位技术和管理人员为8%、企业管理人员为4%、企业工人为1%、个体劳动者为2%,剩余71%的家长同意孩子自主选择职业,但笔者通过对这部分家长的访谈了解到,多数家长还是期望孩子将来能当上公务员。这一结论在择校原因调查中也得到了证实,家长选择“上了好大学就等于有了好工作”和“上了好大学就等于高收入”的比例分别高达34%和30%。高学历是获取好职业的主要条件,当前用人单位普遍追求211类院校毕业生,其导向的影响力极大。可见,择校不仅有教育发展的原因,也有深层的社会原因。

  (三)择校影响

  对“择校带来的影响”调研发现,选项“校际差距加大”居首位,有70%的教师和45%的家长选择;“教育不公平”位居第二,有63%的教师和37%的家长选择;选择“家长经济负担加重”的有61%的教师和39%的家长;而选择“学生负担加重”和“教育腐败”的分别有48%的教师和36%的家长、57%的教师和31%的家长。这样的调研结果让我们有些意外:家长和教师更关注学校差距拉大和教育不公平,而教育部门关注的“教育腐败”和“学生负担加重”则被人们追求教育均衡的愿望所掩盖,变得不是很突出。这一方面表明问题择校给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形成了固有的问题择校的弊端;另一方面表明入学机会的不公平是人们对择校存在不满情绪的根源。

  (四)治理择校的政策期望

  对“治理择校方法”的调研显示,高居首位的是“教育均衡发展”,有71%的教师和40%的家长选择,虽然其选择度高,但这是一个理想目标,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实现。“区域教师流动”这一项,有50%的教师和34%的家长选择,位居第二,区域内实现教师有效流动是大家期望的,也是可行的。有37%的教师和30%的家长选择“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均分”,这是实现入学公平的一种选择。访谈发现,选择均衡发展的教师和家长主要目的也是希望教师均衡。总体来看,人们对优质教师均衡的政策期望较高。对“赞同的入学方式”调研反映,“成绩入学”占64%、“就近入学”占21%、“择优推荐”占8%、“其他”占7%。这表明,虽然大家对“一考定终身”的考试评价制度颇有怨言,但在目前条件下,它依然是人们乐于接受的能够体现公平原则的一种方式。

  由此可见,入学机会公平和优质教师均衡是家长和学生的主要诉求。现阶段治理问题择校应以“入学机会公平”为追求目标,调整教师差距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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