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建立“底线管理+特色发展”中小学办学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家长及第三方评价学校制度。
关键词:办学;教育家;现代学校制度;学校;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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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相关部门先后出台17个配套文件,全省17市出台了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确立了课程教学、考试招生制度、教育评价制度、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教师管理、社会力量办学、社会参与监督等七项改革任务,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的改革格局。其中,省内学校以校长职级制改革作为突破口,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推进教育家办学。山东省将校长职级制改革作为学校等事业单位去行政化的“破冰之举”,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教育家办学的重要举措,在7个设区市先行探索、试点的基础上,2016年将在全省17市全面推行。改革后,列入改革范围的中小学和校长一律取消行政级别,实行职级制管理,实现校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山东省政府进一步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赋予校长在副校长提名、中层干部聘任、教师聘任等方面的用人权,扩大学校在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方面的评价权,在绩效工资、优秀教师激励等方面的分配权,在内部机构设置、课程开发、教育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管理权。此外,推动省内学校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建立“底线管理+特色发展”中小学办学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家长及第三方评价学校制度。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