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4年4月,英格兰颁布新的《教师和教育培训者的专业标准》(简称“2014年标准”),新标准是基于2007年《终身学习部门教师、辅导人员和培训者的专业标准》的修订和完善。新标准提出,教师和培训者作为反思探究实践者,要在当代不断变化的教学世界中批判性思考教育的假设、教育价值和教育实践,要达到学科职业专家和教学专家的“双专家型”(dual professionals)目标要求。新旧标准比较发现,新标准理念新颖、目标明确、结构简洁、更具操作性。
关键词:英格兰;教师专业标准;职业教育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涂三广,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上海 200062; 涂三广,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北京 100029 涂三广,男,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内容提要:2014年4月,英格兰颁布新的《教师和教育培训者的专业标准》(简称“2014年标准”),新标准是基于2007年《终身学习部门教师、辅导人员和培训者的专业标准》的修订和完善。新标准提出,教师和培训者作为反思探究实践者,要在当代不断变化的教学世界中批判性思考教育的假设、教育价值和教育实践,要达到学科职业专家和教学专家的“双专家型”(dual professionals)目标要求。新旧标准比较发现,新标准理念新颖、目标明确、结构简洁、更具操作性。
关 键 词:英格兰 教师专业标准 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67(2015)12~0102~05
近年,英国政府连续出台一系列重要政策以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2010年,英国教育部发布学校白皮书《教学的重要性》(The Importance of Teaching)强调教师专业的核心价值,提出应该赋予教师在课堂中的教学自主权,甚至惩罚学生的权力。[1]2011年,英国教育部出台新政《培养英国下一代杰出教师》(Training Our Next Generation of Outstanding Teachers),提出了三个改进和提升教师质量的途径。一是应挑选最优秀的毕业生作为新教师培训对象。对于什么是最优秀的教师,新政明确指出是那些高智商(A Level)中成绩最杰出、有思考力的、善于沟通和具有系统规划能力的学员。二是采取更高效的投入政策支持教师教育和培训。新政认为,要把更多经费投入到优秀的培训机构(Ofsted评估认可的),取消那些低效能的ITT(入职教师教育)机构的生源和经费。三是改革教师培训制度和模式。新政提出要加强基于学校基地的校本教师培训,强化ITT的学校领导地位和主体作用(在英国被称为是“school-direct”ITT)。[2]针对继续教育领域的教师,2013年,英国政府专门出台新的职教教师资格制度,2014年4月政府又颁布了新的职教教师专业标准——《教师和教育培训者的专业标准》。
实际上,早在2004年,英国终身学习部门LLUK(Lifelong Learning UK)就已经着手为继续教育体系开发专门的教师专业标准,最终标准于2007年正式颁布实施。2014年英格兰颁布的新标准是对上述标准的修订和完善。2014年的标准体现了较大变革,包括撤销2007年的岗位规程、简化和重新命名终身学习部门的预备教师资格、教学合资证书和文凭。
一、2014年标准修订:背景和方法
2013年8月,英格兰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了教育与培训基金会,专门负责对2007年英格兰终身学习部门(前身是SSC行业技能委员会的终身学习部门)开发的继续教育教师和培训者标准进行修订。2013年10月,英格兰启动职教教师和培训者专业标准的评估工作,随后成立了一个专门的独立委员会。委员会经过半年多时间,三个阶段的论证,最终形成“2014年标准”。作为专业标准制定的发达国家,此次标准的修订经过了科学、复杂的论证和咨询研究过程。
首先,标准修订三个阶段的工作设计具有科学的专业范例意义。具体而言,第一阶段,2013年10月启动,基金会的项目执行团队和实施工作组密切联系教师、培训者、雇主和行业等利益相关者来对专业标准进行审查和评估。第二阶段,2014年1月至2月中旬,对专业标准修订草案进行咨询,咨询目标是获取更广泛领域的个体和组织机构对标准在功能和适切性方面的适应性。第三阶段,2014年2月底至4月中旬,分析评估和反馈意见,形成最终的标准文本和实施指南。
其次,研究的方法开放多元,具有很强的实证价值。在三个具体阶段中,研究团队广泛采用了多种研究方法和途径。在此期间,修订专家组组织了针对不同专业人员的深入调研和访谈,包括75人参与的深度访谈;250人参与的工作坊、焦点团队访谈和其他专题性的访谈;622人的在线调查等,共计950多名来自英格兰的各方专业人士。
根据英国Pye Tait Survey调查报告显示,622份反馈意见涉及整个英格兰继续教育12个机构的校长(副校长)、系主任、课程领导者、质量经理、学习培训经理、入职教师讲师、学科讲师等具有广泛代表意义的终身教育部门的人员,这些人员分布于英国的13个地区以及海外,具有广泛的区域代表性。[3]
2014年1月7日和2月18日,委员会在分别开展两次专业咨询后,专家组制定了新的标准,绝大部分院校的院长和专业人士对此赞成,并同意采纳。2014年4月下旬,新标准正式颁布。
二、2014年标准:框架、内容与特征
与2007年的标准相比,新标准有明显不同。要全面了解2014年新标准的框架和内容,首先要了解2007年英格兰《终身学习部门教师、辅导人员和培训者的专业标准》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在此基础上,对新旧标准进行比较,才能更全面地把握新标准的新意和内涵。
(一)2007年标准:基于教学活动的六大领域、专业层次的三个维度和能力内容的166条要求
2007年英格兰《终身学习部门教师、辅导人员和培训者的专业标准》由领域(Domain)、维度(Dimension)和内容要求(Item)三部分构成。整个标准文本框架设计共有六大领域,三个维度,166条要求。[4]六大领域分别是:职业价值观与实践(Professional values and practice)、学习与教学(Learning and teaching)、专业学习与教学(Specialist learning and teaching)、学习规划(Planning for learning)、学习评价(Assessment for learning)、学习进阶(Access and progression)。三个维度包括:职业价值观(Professional values)、职业知识与理解(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understanding)、职业实践(Professional practice)。六大领域与三个维度形成18个对应的内容,每项内容具体要求又有所不同(具体框架结构如表1所示)。
从上述框架可以发现,2007年英格兰职教教师专业标准有两大显著特征。
一是标准开发的基本逻辑是基于教师“教学活动”的原则。标准把教师教学活动分为六大领域,然后每一领域教学活动又按照教师职业价值观、教师职业知识与理解和教师职业实践三个维度进行具体规范和要求。在六大领域中,包括职业价值观与实践(教师工作观和教学观);学习与教学(教师的教学对于学生学习的意义);专业学习与教学(教师专业教学与学生专业学习之间的关系);学习规划(教师对于学生学习的规划);学习评价(教师对教学之于学生学习所产生的效果评价);学习进阶(教师对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规划)。六个方面内容都是围绕教师教学的六个具有一定逻辑的活动领域而设计,在这个原则下,每个教学领域的专业维度又按照层次分为“教学的专业观、教学的专业知识、教学的专业实践”三个维度,最终形成166条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