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过程中,古建筑维修保护、村落保护规划、方案评审、保护管理、工程项目设计、造价、预算、审核,项目监理与验收,产业的开发与合理利用一律请专家把关,资质单位参与,建立了强大的专业技术支撑,为打造“亮点示范”工程。多元投入:在积极争取国家各部门专项资金的同时,引导村民、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制定产业开发收入反哺传统村落保护的具体措施,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资金投入原中央苏区与传统村落保护的工作机制。金溪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一个不成文规定:在每年的两会期间,如果一个乡镇没有2—3位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有关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提案、建议,就很有可能因红色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氛围不浓,意识不强,在年终综合目标考评时,文物保护这一项被记零分。
关键词:村落;万元;文物;文化遗产;赣南;古建筑;保护;苏区;维修;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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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是江西省十大文化古县,域内拥有11000多栋明清古建筑,47处古建筑为红色文物;古建筑相对较为集中,格局保存完整,历史风貌保存较好,地方特色鲜明的传统村落多达45个,其中6个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金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突出“双色”主题,即“古色”与“红色”,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县域社会、经济发展路径。
一、举全县之力。成立了以彭银贵县长为组长,全县各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金溪县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体保护、协调发展;惠及民生,尊重民意;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基本原则,制定了《金溪县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二、专业支撑。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过程中,古建筑维修保护、村落保护规划、方案评审、保护管理、工程项目设计、造价、预算、审核,项目监理与验收,产业的开发与合理利用一律请专家把关,资质单位参与,建立了强大的专业技术支撑,为打造“亮点示范”工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多办实事。竹桥村是中国传统村落,县政府投入1700多万元,改善村里的基础设施,解决了村民建房用地难的问题。投入1080万元,修通了一条长3000米,宽22米的进村油路,完成了道路两侧的美化、亮化工程。村民每天晚饭后都到广场上跳舞,路灯下散步。投入15.3万元,将村内水塘淤泥全部清除,整修了塘磅,疏通了所有淤塞的下水道,并解决了入村水源问题,水深了,变清了,流动了,恢复了村里的气场和灵气。投入204万元,分别在原中央苏区后龚村与传统村落竹桥村村后风水林的东面和北面,维修了两座小二型水库,既解决了村中水源问题,又为当地村民“旱涝增收”提供了保障。投入7万元,用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后龚村与传统村落竹桥村内外古街巷、古道路的石板路面的修复和“空中蜘蛛网”等电线电路改造。投入48万元,补助和奖励后龚村与竹桥村村民抢救性维修了15栋古民宅。踏踏实实地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使村民感受到了原中央苏区与传统村落带来的实惠。村里还自发成立了村民理事会,积极参与到原中央苏区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中来,使该项工作具备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四、多元投入。经过两年多的探索,金溪县总结出了一套操作性强的保护模式,即“千家万户社会认养、合理利用创利共养、新旧置换客商包养,以多元投入作保障,以规划保规范、以奖补来带动、以自治防破坏、一对一抓保护、以利用促发展”。
社会认养:鼓励城市居民,全社会各界人士,千家万户可以进村一次性买断其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在确保不拆迁,不改扩建,原地维修、养护、使用的前提下,保证其房产和土地权合法化;鼓励合理开发利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传统村落,只要是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传统村落合理开发利用中产生的红利,都必须按比例反哺维修保护工作,共同来养护;鼓励客商在规划范围内统一建房,置换传统村落中的古建筑及其土地,由客商负责维护包养。
多元投入:在积极争取国家各部门专项资金的同时,引导村民、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制定产业开发收入反哺传统村落保护的具体措施,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资金投入原中央苏区与传统村落保护的工作机制。原中央苏区后龚村与中国传统村落竹桥村,仅2014年就多元化吸纳资金投入达1.26亿元。
以规划保规范:聘请武汉大学城市设计院编纂了《金溪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传统村落群体调研与评价计划书》。县财政投入600多万元,延请江西师范大学建筑设计院等单位全面完成了全县52个传统村落《保护性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以奖补来带动:村集体与个人维修产权属于集体或个人的红色文物点,县财政每年安排22万元专项资金,通过文物管理所分别给予2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和补助,也列入县财政预算。投入资金量特别大的项目,另外列入县“一事一议”增加投入,给予3万至5万元的奖励和补助。此举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对红色文物维修的积极性,并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纳了大量民间资金用于红色文物维修保护工作。2014年,县财政投入190万元奖补资金,带动2300多万元社会资金用于传统村落的古建筑保护。
以自治防破坏:2005年,合市镇东岗村一位村民卖了一栋自家祖传的老宅子给浙江的商人,村理事会按《文化遗产保护村规民约》的规定,对该户村民进行处罚,从此这个村再也没有人敢擅自买卖任何古建筑及其构件。借鉴东岗村的经验,2010年全县52个重点古村落都制定了《文化遗产保护村规民约》。现在,文物商贩再也不敢到金溪管辖范围内买走一石一木,一砖一瓦。
一对一抓保护:目前,全县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范围内重点村落和28个传统村落,全部设立了文保员,“一对一”地进行保护。县政府通过县文物管理所,每月支付每个红色文物点看护人员320元工资;每年支付每处国保单位文保员3000元补助,每处省保单位文保员2600元补助,每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保员1500元至2000元补助,并列入了每年的财政预算。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村与传统村落设立了文保员,犹如增添了“千里眼”“顺风耳”,只要传统村落稍有面临破坏的“风吹草动”,相关部门就可以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及时制止。
以利用促发展:一方面大力开展传统村落中传统建筑的展示利用工作,将修缮好的传统建筑作为村史馆、农耕文化博物馆、农民书画院、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农民摄影基地、村管委会办公场所等。另一方面,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通过客商投入,让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村与传统村落“活起来”。
五、聚合力严打击:金溪县人民政府2012年专门出台了《金溪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文件,其中包括建立齐抓共管、协调作战、属地管理责任机制;把文物、红色文物等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全县综合目标考评的范围;接受人大监督、欢迎政协参与;新农村建设与保护工作和谐共进等可行性办法。金溪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一个不成文规定:在每年的两会期间,如果一个乡镇没有2—3位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有关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提案、建议,就很有可能因红色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氛围不浓,意识不强,在年终综合目标考评时,文物保护这一项被记零分。此举极大地推动了各乡镇对文物、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程度。
六、增投入来保障:近3年来,县财政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直接投入近1715万元。其中包括投入红色文物在内的文化遗产维修保护和白蚁防治资金1115万元;投入编制保护规划和申级申报资金600万元;投入红色文物文保员工资补助和奖补资金144万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总和的76倍。间接投入达1620万元,包括征地、土地置换、以新房换旧房、防止拆旧建新投入1100万元;相关会议和大型活动开支320万元和其他各项相关宣传活动投入200万元;利用民间资金投入文物保护工作达1700万元。通过数字遗产中国行——金溪站活动,吸纳社会各界认捐认修红色文物古建筑文化遗产资金折合人民币320万元。
七、重宣传强意识:近几年,金溪县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红色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县委党校将《文物保护法》列入每次办班的学习内容,司法部门将文物保护法的宣传普及,列入全县普法教育内容。今年上半年,中央电视台《国宝档案》栏目连续五期宣传金溪。目前,来自全国各地参观金溪红色文物、文化遗产的人流络绎不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