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如何全面理解三中全会关于两种经济成分的认识,如何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怎样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经济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如何体现“两个毫不动摇”,就上述有关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王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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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王佳菲。图片由王佳菲本人提供。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问题,一直是我国学术界关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近来,媒体也有“国进民退”“民进国退”等说法。
如何全面理解三中全会关于两种经济成分的认识,如何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怎样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经济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如何体现“两个毫不动摇”,就上述有关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王佳菲。
“两个毫不动摇”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
记者:就如何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再次做出了明确说明。我们为什么这样重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这是否也是一个中国特色?
王佳菲:《决定》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巩固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要途径。一方面,我国走社会主义道路要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这对于增进人民福祉、保障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另一方面,我们所建设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多层次的生产力水平从客观上要求有多种所有制与之相适应。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这是我国经济发展道路的一个鲜明特色和重要优势。与许多欠发达国家和危机频发的西方国家相比,中国拥有一支以国有经济为代表的公有制经济“主力军”,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为实现自主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基本制度条件;与缺乏活力的传统单一公有制结构相比,中国打造出一支非公经济的“生力军”,加快了市场体系的培育和生产力发展,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改革开放以来的现实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使我们走上了一条快速发展的轨道。两种经济成分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之中。
从“零和博弈”走向支持“国民共进”
记者:一段时期以来,关于“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的争论非常激烈。既然两者在现实生活中,是个矛盾对立统一体,我们应该如何认识这对矛盾呢?
王佳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就需要从所谓不是“国进民退”就是“国退民进”的“零和博弈”思维中解放出来。暂且借用“民营经济”这个提法(其实“民营经济”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那么可以说,“两个毫不动摇”支持的是“国民共进”,而不是将二者置于截然对立的两端。
从特定时期和个别行业来看,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之间进行并购重组、互有进退,都是市场竞争的自然结果。2008年以来国有企业在一些领域的扩张,则与国有经济响应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发挥应对危机冲击的特殊作用有关。
就改革开放的整个进程来看,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才是中国经济进步的基本特征。国有资产绝对量的增加,并不是靠挤压私有制经济取得的,民营企业群体的“民进”,也不是在与国有企业的冲突对立中完成的。我们看到,国有企业大多是具有骨干和领军作用的大企业,带动了产业链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大量民营企业的发展;国有企业绝大多数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成为有民营经济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改制过程中,通过前些年中小国企的出售以及近些年大中国企的辅业剥离,造就了一批起点较高、基础雄厚的民企;国有经济与跨国公司为主导的外资经济之间形成一定的力量制衡,在经济安全、技术创新、生态保护等方面承担了较多的经济社会责任,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宏观环境。与此同时,众多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也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竞争环境、市场需求和分工协作。
记者:看来,“两个毫不动摇”是有内在统一性的,要确保两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首先应当认识到这一点。但是,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不可能完全没有对立吧?
王佳菲:是的,“两个毫不动摇”不可割裂,更不能对立起来。忽视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会落入私有化的陷阱,走上改旗易帜的邪路;忽视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会导致经济体制僵化,经济活力不足,重蹈封闭僵化的老路。只有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才是确保改革正确方向的正路,才是振兴和发展我国经济的新路。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即便是具体到不同部门、不同时期,发展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工作各有分工、各有侧重,也要时刻以“两个毫不动摇”为共同的前提,避免以忽视、伤害甚至牺牲一方的代价,去发展另一方。
当然,公有制经济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也存在着对立的一面,这个矛盾集中表现在哪种经济成分应该占主体地位的问题上。不过,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间的主体之争并不是“两个毫不动摇”的内在矛盾,因为“两个毫不动摇”是从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而公有制为主体正是基本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这是不存在任何争议的。
要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何更好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您怎样理解这句话?
王佳菲:应当看到,“两个毫不动摇”是有主次之分的。“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这是基础性、主导性的,是“两个毫不动摇”中的主要方面。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积极贡献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受到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的制约,并遵循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控。
相对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而言,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是现实提出的一个更新也更难的重大课题。这是因为,市场经济与私有制结合是一种历史自发的形态,并且有不少现成经验可供借鉴,而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是我们实践探索不超过半个世纪的一个世界性难题,进行所有制理论创新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而言更需极大的政治勇气。
当前,回归单一公有制的潮流不仅在思想领域的影响已经微乎其微,从实践中看这种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保证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才是真正迫切需要回答的现实课题。
记者:那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如何体现出来?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哪些举措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王佳菲: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而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如何,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市场微观主体的国有企业是否能做大做强做优、是否具有活力和竞争力、是否可以发挥好各项功能。
为更好地坚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适应新的形势、针对现存问题,提出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举措。
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适应混合经济的发展、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体现国有资产“全民所有”的性质,《决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对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探索推进重大信息公开;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严格规范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和职务消费等。这些举措将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效率、合理承担社会责任、更好发挥作用。
克服错误认识进行国有企业改革
记者:国有企业经过前一时期的改革,虽取得重大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国有的垄断问题、腐败问题和国企改革方向问题,您怎么认识这些问题?
王佳菲:国企改革始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如今国企改革又将迎来新一轮高潮,在此关键时刻,有些认识需要加以澄清。
比如有人认为,当前国有企业的优异绩效来自其垄断地位。事实上,如今我国绝大部分行业包括国有资本比较集中的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建筑、机械制造等行业,都已形成充分竞争格局。垄断性国有企业只占少数,而且要执行政府定价,不能通过垄断价格获取超额利润。
还有人认为,国有企业必然滋生腐败。应该说,企业腐败作为一种职务犯罪,在任何所有制企业中都有可能出现。国有企业出现的腐败问题要通过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制度监管、严肃党纪国法加以解决,但不能因此就断言国企必然腐败,更不能以私有化的方法反腐败。
还有一种认识,将国企发展与改革倒退画等号,认为唯有削弱国企,实现“国退民进”才是推进改革。我们看到,《决定》在强调“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的同时,科学地作出了“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的判断,可见,国企的市场化改革绝不等于“去国有化”“去公有制”,更不能以所谓“国际经验”为依据,要求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将国有经济的比重降低到10%。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也要毫不动摇
记者:非公有制经济在激发经济活力、扩大就业等方面具有重大优势,有人担忧民进国退,也有人竭力鼓吹全面民营化等现象,您如何看待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王佳菲: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既与市场经济具有天然联系,又与多个层次的生产力水平相对接,它们的存在和发展,不仅在机制上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促进公有制经济提高效率,而且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满足市场需求多样性、增强社会经济活力等方面显示出巨大优势。
这些年来,国家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使其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规模持续扩大。以私营企业为例,目前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80%以上,注册资本占全国总额的四成。在2013年中国企业500强中,有16家私营企业上榜,在纺织、钢铁、有色、家电、汽车、电信设备制造和金融业等市场化的主要领域赢得了一片广阔天地。十年前世界500强企业中还看不到我国私营企业的身影,如今已经有8家企业进入这一梯队。
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是有些人担心,非公有制经济增长一分,公有制经济就会萎缩一分,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会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事实上,我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以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为前提的,三十多年来尽管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下降了,但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总量越来越大,控制力在增强,国有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大大提高。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需要内外兼修
记者:当前在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市场准入制度不统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等;同时,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自身在治理结构、经营行为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您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存在这些问题应该如何克服?
王佳菲:应该说,要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既需要鼓励、支持,也需要加强引导。为此,三中全会《决定》从多个层面提出了改革举措:在产权保护上,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在政策支持上,强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在鼓励混合上,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加强引导上,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当然,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健康发展不仅要求改善宏观外部环境,更有赖于各个微观主体练好内功,在具备条件时推进企业制度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关键是细则
记者:目前,湖北省、上海、重庆等地陆续出台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请问发展混合所有制会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产生什么影响?
王佳菲: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巩固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打通了各种所有制资本相互融合的渠道,可以放大公有资本特别是国有资本的功能,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也可以促进私营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前提是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目的则是实现“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记者:当前,有人将发展混合所有制解读为是要稀释国有经济成分,减少国有经济比重,也有人担心推进混合所有制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冲击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还有人质疑这是为民营企业设置了“陷阱”。您如何看待这些声音?怎样发展混合所有制才能更好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王佳菲:这些观点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看成是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此消彼长、你进我退,这是不符合三中全会《决定》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定位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避免混合所有制成为私有化的通道,要注意推行国企、私企、外企之间双向甚至多向交叉持股的混合所有制,重视发展包括国有资本在内的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而不能单向地出售国企股权,进行变相的私有化。要努力在增量上发展混合经济,而不能将存量上的国有资产和股权大规模出让,侵蚀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要将国企改革置于严格有效监督之下,而不能暗箱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另一方面,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以及发展混合所有制,在符合条件的行业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带动私营企业共同发展,而不能设置隐性壁垒,将非公有资本拒之门外;在合作中要体现市场原则,双方自愿合作,共享发展利益,共担市场风险。当然,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这最终还要取决于民营企业自身素质、实力和眼界,如果不顾实际情况盲目参与国企改革或改制,或者抱着投机的想法而对企业长远发展缺乏考量,或者画地为牢,拒绝国企或其他企业参股,同样无法通过混合所有制来实现自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