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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物”与“事物” ——对物化和事物化概念的一个文本考察
2015年06月18日 09:34 来源:《现代哲学》2015 年第 1 期 作者:李乾坤 字号

内容摘要:然而,通过对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代表的马克思青年时期文本的考察,我们会发现实际上在青年马克思的话语体系之中,物与事物概念几乎不占有任何地位,也就是说,在青年马克思的运思过程之中,物与事物问题并没有作为一个自觉地加以反思的概念而出现。一、黑格尔的“物性”(Dingheit)与“事物自身”(Sache selbst):马克思物与事物概念的重要参照其实,“物”与“事物”的哲学话语在德国古典哲学的脉络之中就已经显现出了端倪。二、《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物(Ding)与事物(Sache e)美国学者诺曼·莱文将马克思从《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到《资本论》这一阶段的研究称之为“马克思对黑格尔的第二次吸收时期”,正是在这一时期的经济学研究之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本质认识才变得愈发清晰。

关键词:马克思;物性;物与;哲学;货币;经济学手稿;生产关系;表现;事物化;事物概念

作者简介:

  “物化” ( Verdinglichung) 和 “事物化”( Versachlichung)是最近一段时间在国内学界日益受到关注的一对概念。批判理论传统中探讨这对概念的思想家都将其追溯到马克思。但实际上,物化和事物化两个概念明确出现在马克思文本中的次数极少,据笔者统计,这一对概念仅仅在 《1857 -1858 年经济学手稿》 ( Versachlichung出现 2 次)和 《资本论》( Verdinglichung 出现 2次,Versachlichung 出现 4 次) 中出现过,所以这一问题如何在马克思的文本之中成为一个真问题的呢? 换句话说,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如何深入开展文本的研究呢? 对 Verdinglichung 和Versachlichung 两个概念的研究,必须回到其词根物 ( Ding) 和事物 ( Sache) 的研究之上。明晰物与事物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以及马克思对于这两个概念的运用与把握,正是事物化和物化区别的关键所在。然而,通过对以 《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代表的马克思青年时期文本的考察,我们会发现实际上在青年马克思的话语体系之中,物与事物概念几乎不占有任何地位,也就是说,在青年马克思的运思过程之中,物与事物问题并没有作为一个自觉地加以反思的概念而出现。物与事物的浮现是经历了一个过程的,它们首先最集中地体现在了马克思成熟时期的 《1857- 1858 年经济学手稿》 之中。在正式进入到 《1857 - 1858 年经济学手稿》中物与事物概念的探讨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黑格尔那里的物与事物概念。

  一、黑格尔的 “物性”( Dingheit) 与“事物自身”( Sache selbst) 

  马克思物与事物概念的重要参照其实,“物”与 “事物”的哲学话语在德国古典哲学的脉络之中就已经显现出了端倪。康德在物与事物这两个概念上的区别在于通过物自身这一概念的设定,将 “物”突出了出来,但是他并没有给予事物概念以明确的哲学地位,而仅仅是在对法权问题的讨论中在一种习惯的意义上运用 “事物”概念,黑格尔则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地区分了物与事物。黑格尔的这一理论工作,对我们理解马克思的物化 ( Verdinglichung) 概念和事物化 ( Versachlichung) 具有决定性意义。

  黑格尔对于物与事物的明确区分首先出现在 《精神现象学》之中。同康德将感性、知性和理性当做割裂开来的不同功能领域相区别,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划分为意识、自我意识、理性、精神、宗教、绝对知识这样几个环节——这些环节是渐次推进的,一方面,这正是绝对精神实现自身的过程; 另一方面,这些环节的推进,也正是黑格尔对于意识把握世界及自身能力的理解。也正是在这些环节之中,一个不可认识的 “物自身”再也无处藏身。

  物与事物恰恰因而位于不同的环节之中。如果我们仔细去看二者所处的理论环节的话,就会发现它们在本质上的区别。黑格尔在开篇不久,就专门在 “意识”篇里对 “物”进行了讨论。超越了感性确定性的个别、偶然认识,知性阶段的原则即普遍性,我是一个共相,对象 ( Gegenstand) 也是一个共相。然而在我与对象这一对立之间,对象必须通过间接性才能表现出它的内在本质,对象就被表明为具有许多特质的 “物”( Ding) 。关于物的特质,黑格尔这样说道:综合这几个环节来看,物 ( Ding) 之完成为知觉的真理的过程,在这里已做了必要的发挥。第一,物是无差别的被动的共性、是诸多特质之机械的集合 ( 仅仅用 ‘又’来联系) ,或者亦可说是性质 ( 或物质成分) 之集合在一起; 第二,物同样是单纯的否定性,是单一,是对于相反的特质之排斥; 第三,物即是诸多特质自身,亦即前面两个环节的联系。也即是说,在知性阶段里,意识的对象即作为经验简单抽象,具有了普遍性的 “物”。知性不会满足于简单共相的认识,当意识意识到自身,从而进入到理性的环节时,物 ( Ding) 也会在自我意识中被进一步发展成为 “事物” ( Sache) 。黑格尔对物与事物做出了明确的划分:这样一来,事物自身 ( Sache selbst) 就表示了精神的本质性……在这种精神的本质中,意识对其自身的确定性,本身成了意识的一个事物( Sache) ,一个对象性的东西 ( gegenstndlichesWesen) ; 而这个因自我意识而诞生的、属于意识的对象 ( Gegenstand) ,仍然不失其为一个〔不属意识的〕自由的、真正的对象。——现在,属于感性确定性和知觉阶段的物 ( Ding) ,对于自我意识才有它的意义,而且仅仅通过自我意识才有它的意义。一个物 ( Ding) 和一个事物( Sache) 的区别就在这个地方。

  所以我们看到,在黑格尔这里,物和事物的区别就在于二者是意识发展的不同环节里对于对象的把握,物处于感性确定性和知性的阶段,而事物则处于自我意识阶段,由自我意识设定,属于自我意识的对象,是 “从个体到世界的社会的物”。这样,物与事物本质的区别就在于主体把握对象的方式上的差别,物不仅仅是停留于知性环节中的意识对对象的把握方式—— “自我意识外在化它自身而成为物性”——物根本上是主体对对象的间接的抽象,一个物,在向人展示出它的物性的同时,背后隐藏着的,却是其关系性存在。“物 ( Ding) 就是我; 在这个无限判断里物事实上是被扬弃了; 物并不是自在的 ( ansich) 东西; 物只有在关系 ( Verhltnisse) 中,只有通过我以及它与我的关联 ( Beziehung) ,才有意义。”而事物则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实现出来的,因而在实践理性的阶段里,物就已经不再作为一个意识的对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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