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经济文化相当落后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自主就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要的核心价值。公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题中应有之义,在确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进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和谐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而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它不仅继承发扬了中华民族“和为贵”的优秀文化传统,而且赋予了社会主义和时代性的内容,开发出惠及全人类的世界性意义——推动建设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自主、公平、和谐不仅是伦理的要求,而且要有制度的保证。只有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才能保证自主、公平、和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愈益深入人心、付诸实践。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自主;公平;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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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在经济文化相当落后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自主就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要的核心价值。公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题中应有之义,在确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进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和谐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而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它不仅继承发扬了中华民族“和为贵”的优秀文化传统,而且赋予了社会主义和时代性的内容,开发出惠及全人类的世界性意义——推动建设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自主、公平、和谐不仅是伦理的要求,而且要有制度的保证。只有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才能保证自主、公平、和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愈益深入人心、付诸实践。
关 键 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自主;公平;和谐
作者简介:罗文东(1967—),男,四川射洪人,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马研院马克思主义发展研究部主任、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1]09-0039-05
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是该社会制度合理性的内在根据,是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群体的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马克思主义昭示人们: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是一个时代的精神象征,“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① 在当今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世界范围内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新形势下,弘扬既继承历史传统又体现时代精神的、既立足中国实际又面向世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对于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世界上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要的核心价值:自主
在经济文化相当落后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自主就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要的核心价值。
首先,人的自主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和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是在世界这个大舞台上“演出”的主角。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深刻指出:“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构成各种交往形式的相互联系的序列,各种交往形式的联系就在于: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② 然而,在私有制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社会,人的自主发展与社会进步并不是一致的,因为只有那些掌握和控制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少数人,才能自主发展其能力和个性,而那些失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支配权的大多数人,则丧失了自主发展其能力和个性的权利。在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里,“实现自己的充分的、不再受限制的自主活动”,是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以及由此而来的才能总和的发挥”。“过去的一切革命的占有都是有限制的;各个人的自主活动受到有局限性的生产工具和有局限性的交往的束缚。”“他们的生产工具成了他们的财产,但是他们本身始终屈从于分工和自己的生产工具”。而在“无产者的占有制下,许多生产工具必定归属于每一个个人,而财产则归属于全体个人。现代的普遍交往,除了归属于全体个人,不可能归属于各个人”。③ 由此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始终将每个人的自主发展作为区别于资产阶级旧社会的未来新社会应该实现的理想目标和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
自主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要求和工人阶级及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之后,建立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以雇佣的联合劳动为主要特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逐渐被以自主的联合劳动为主要特点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所取代。生产的目的不再是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而是更好地满足全体劳动者自己的生活需要。人们在生产中的关系,也不再是资本家剥削工人的雇佣劳动关系,而是平等协作的自主劳动关系。正因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要克服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资产阶级剥削和压迫工人阶级的罪恶,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工人阶级和全人类的自由解放。19世纪70年代,恩格斯在《反杜林论》这部马克思主义的百科全书中,阐明了人的自主发展与未来社会的生产方式之间的相互关系。他写道:“当社会成为全部生产资料的主人,可以在社会范围内有计划地利用这些生产资料的时候,社会就消灭了迄今为止的人自己的生产资料对人的奴役。”④ 后来,他又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这部科学社会主义入门书中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受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一直作为异己的、支配着人们的自然规律而同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被人们熟练地运用,因而将听从人们的支配。人们自身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东西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则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只有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⑤
自主还是我们推进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内在动力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高度体现。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阐明了人的自主发展和个性解放对于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意义。他深刻指出:“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一句话,没有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彻底的民主革命,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⑥ 他还告诫人们:“解放个性,这也是民主对封建革命必然包括的。有人说我们忽视或压制个性,这是不对的。被束缚的个性如不得解放,就没有民主主义,也没有社会主义。”⑦ 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又明确提出:要成立民主联合政府,“领导解放后的全国人民,将中国建设成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⑧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随着生产技术水平和劳动者素质的大幅提高,人民群众的民主自由的要求愈益增强,社会的分工协作和经济社会结构日趋复杂,必然要求对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进行全面的改革。邓小平指出:旧的那一套“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在思想上导致僵化,妨碍人民和基层积极性的发挥”。⑨ 我国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党和行政机构以及整个国家体制要增强活力”,“充分调动人民和各行各业基层的积极性”。农村改革“之所以见效,就是因为给农民更多的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我们把这个经验应用到各行各业,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⑩ 在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保障人民主体地位,促进人的自主发展,才能增强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与活力,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创造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二:公平
实现社会公平是人类从古至今不懈追求的理想目标,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在人类的发展进程中,人们对理想社会的探索和追求,同促进社会公平是紧密相关的。公平也就成为历代思想家和政治家倾心研究和实践的一个持久性的、普遍性的主题。作为一个重要的关系范畴,公平是指某人从他人或社会那里得到他应得的东西,强调社会生活中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作用和地位、付出与回报之间相平衡或相对称的关系。恩格斯曾经阐述过公平观念对于资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运动的重大意义。他明确指出:“权利的公平和平等,是18、19世纪的资产者打算在封建制的不公平、不平等和特权的废墟上建立他们的社会大厦的基石。”(11) 现代的公平观念“特别是通过卢梭起了一种理论的作用,在大革命中和大革命之后起了一种实际的政治的作用,而今天在差不多所有的国家的社会主义运动中仍然起着巨大的鼓励作用。这一观点的科学内容的确立,也将确定它对无产阶级鼓动的价值”。(12) 同样,公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题中应有之义,在确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进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实现比资本主义国家更高的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指出:“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的现象。”(13) 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14) 只有促进社会公平,由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充分发挥。在生产力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同的情况下,社会主义国家在实现社会公平方面,应该比资本主义国家做得更好一些。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实现社会公平为己任。我们党之所以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就是为了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消灭阶级剥削和压迫,从根本上改变旧中国社会制度的不公平,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在建立新中国的分配制度、工资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卫生制度等方面,都包含着对社会公平的执着追求。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实行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也努力推进社会公平。邓小平深刻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一个公有制为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15) 2005年初,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16) 他提出的“四个公平”,创造性地将公平的形式与内容有机统一起来,将公平的条件、过程与结果有机结合起来,揭示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公平的本质要求和现实道路。这种公平观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在社会公平问题上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又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对社会主义公平的科学内涵、价值目标和实现途径作出了新的概括。深入研究和大力宣传以“四个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有助于统一全党全社会对公平问题的认识,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实现社会公平是一个漫长的、渐进的历史过程,必须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当前,我国的生产力得到了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提高,已具备更好地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条件和手段。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还未达到世界平均水平,还有相当数量的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看病、上学等民生问题还比较突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不能只限于单纯的想象和空泛的议论,而必须立足国情、着眼实践,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公平的突出矛盾,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