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在吸收借鉴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又结合自己的国情进行创新,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原则、制度和机制,对世界政治文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文章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国两制”五个方面分析这种贡献。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世界政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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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在吸收借鉴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又结合自己的国情进行创新,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原则、制度和机制,对世界政治文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文章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国两制”五个方面分析这种贡献。
关 键 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世界政治文明
作者简介:席文启,北京联合大学党委书记,教授;仲计水,北京联合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助理,博士。
世界政治文明指的是世界上一切国家和民族创造的政治文明的总和,包括政治理念、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等方面的所有优秀文明成果。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在吸收借鉴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又结合自己的国情实现了创新,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政治建设的原则、制度和机制,丰富了世界政治文明的理论宝库和现实表现,为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政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借鉴,从而对世界政治文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独特优势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最根本的原则,也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第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分别反映了中国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作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主人翁地位以及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所决定的,是由党为中国的解放和建设而建立的丰功伟绩所铸就的,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和核心,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落脚点。依法治国则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党的主张和政策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变为国家的法律,才能有效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第二,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其实就是党领导人民通过依法治国实现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必须通过完善的法律加以保障。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避免出现无政府状态。只有制定完备的法律并严格实施,才能使人民的政权按人民的意志行使职能。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坚决支持者和忠实履行者,党的领导和执政,本质上就是领导、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党又是依法治国的积极倡导者和坚定执行者,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把党的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变成国家意志,通过法制规定人民民主权力的范围和实现民主的程序方法,同时自身也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第三,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独有优势。在中国,党通过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带领人民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组织人民管理和建设国家,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能够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国家制定的法律和选出的政府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广泛参与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发展和社会事务,因而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起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种法律既是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又是规范党和全体人民活动的准则。实行依法治国,能够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实现国家依法治理的长处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根本上保证了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
在当代,政党、民主、法治都是世界政治文明的基本范畴和题中应有之义。但在资本主义社会,有政党、有民主、有法治,但却没有真正和谐统一的民主政治。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把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内在地有机统一起来,形成巨大的政治优势。
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既体现了中国政治文明的特色和优势,也为世界上其他国家正确处理政党、民主、法制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种选择或可参照的模式,是当代中国对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贡献。这一有机统一的机制聚合了政党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强大功能、人民在管理自己的事务中所焕发出来的自主精神以及法治规范现代社会所不可替代和逾越的重要作用,它所释放出的巨大能量是资本主义政治机制,乃至传统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所不可比拟的。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世界政治文明发展史上一种新的民主代议制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明显的历史优势。首先,这种历史优势表现为它是无产阶级政权组织形式发展史上的“第三步”。巴黎公社走出了无产阶级政权组织形式的第一步,它在组织形式上的特点是“议行合一”。苏维埃制度走出了第二步,它在1936年后的特点是“上分下台”,即在中央和加盟共和国层次议事和执行是分开的,设立部长会议(相当于政府);在加盟共和国以下各层仍然全部实行议行合一,只设执行委员会,不单设政府机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出了第三步,它的特点是上下一致的“统分结合,有合有分”。从统或合的一面讲,那就是所有权力都集中在人民代表大会手中。我国的人大是地地道道的权力机关,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件决定权集于一身,这在任何国家的议会制度中都是不多见的,比绝大多数资产阶级国家议会所拥有的权力都更多、更大。从分的一面讲,那就是在一切权力归于人民代表大会这个基础上,立法和行政有所分离,把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由人民代表大会委托给“一府两院”分别行使。这不同于巴黎公社式的议行完全合一。从政权组织形式上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明显地高于前面两种形式。
其次,这种历史优势还表现为它在现代民主代议制发展中处于历史过程的高点上。从代议制组织形式上讲,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典型特征是“三权分立,互相制衡”;无产阶级创立的第一个政权组织形式即巴黎公社的典型特征是“议行合一”。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搞三权分立,不搞多党制,也不搞那种上下院的两院制,它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把所有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院制。这种制度吸收了前两者的优点,克服了前两者的弊端,实现了代议制发展形式上的一次质的飞跃。具体说来,三权分立的优点是有一种权力制衡机制,互相制约、互相监督,有利于防止权力的滥用。弊端在于权力分散,各方扯皮,经常陷于无休止的会议争吵之中,没有精力干事情。议行合一的优点在于不争论、不扯皮,便于集中精力办事情,不用长期开会,省时间,效率高。弊端在于职权混杂,职责不清,缺乏权力之间的制约机制,无法实行有效的监督,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总(即人民代表大会)三分(即“一府两院”),各司其职。这样既坚持了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的代表机关整体上掌握权力,不与任何机构分享权力的原则,避免了权力的疏离、分散,避免了权力分有者之间无谓的推诿扯皮、无限争吵。同时又责权分明,便于监督,有益高效。这就兼顾了效率与监督两个方面的统一。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1]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世界代议制发展历史积累的积极成果,又是世界代议制文明史上的崭新阶段。这种政治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它以一种新的民主代议制形式对世界政治文明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对于这样一个具有巨大历史优势、符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我们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它、完善它、发展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