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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廉洁文化;为政之本;官德修养;廉政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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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廉洁文化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优秀遗产。重视“兴衰存废”的历史经验,强调“廉者,政之本也”;重视“为政以德”的官德修养,倡导廉洁人格的培养造就;重视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注重发挥制度制约的范导功能,这虽然是历代王朝为了维护其统治秩序,论证其政权合理性需要的产物,但也间接地反映了广大民众对社会公平公正、安居乐业的不懈追求。它凝结了中华民族在治国理政上的历史经验,体现了中国人民深刻的政治智慧,是值得我们认真对待、继承弘扬的优秀文化遗产。
关 键 词:廉洁文化;为政之本;官德修养;廉政制度建设
作者简介:唐凯麟,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
所谓廉洁文化,是对一个国家在廉政建设中所形成的理论观念、行为规范、政策制度及其实践活动的总称。中华民族素以文明古国著称于世,有着数千年的政治实践和文化积淀,廉洁文化是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传统政治文明中的优秀遗产。这些优秀遗产既是我国历代王朝为了维护其统治秩序、论证其政权合理性需要的产物,也是广大劳动群众对社会公平公正、安居乐业不懈追求的曲折反映。它积淀着中华民族在治国理政上丰富的历史经验,体现了中华民族深刻的政治智慧。继承弘扬这份优秀遗产,对于我们今天坚定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推进反腐倡廉斗争的发展和深化,努力建设干部清廉、政府清正、政治清明的现代政治文明,加速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重视“兴衰存废”的历史经验,强调“廉者,政之本也”
腐败是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产物,是中国历代王朝无法摆脱的宿命。普遍而严重的腐败必然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人民群众的反抗,这些最后都可能汇集成为引发王朝灭亡的各种矛盾的焦点,导致政息人亡的可悲后果。我国历史上王朝兴亡更替的周期性存在,是一个不争的历史事实。然而,另一个历史事实同样也是不能忽视的,这就是中国古代文明在王朝更替中延续了几千年之久,并造就了世所罕见的华夏文明,其间所出现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等,更是被后世称颂不绝,成为世界文明发展史上的奇葩。这种矛盾的历史现象的形成固然有其深刻复杂的社会历史根源,需要作系统深入的研究。值得指出的是,重视对历代王朝兴衰存废历史教训的反思和总结,廉政被摆在“为政之本”的高度,从而形成了廉洁文化的优秀传统,在中华文明存续发展中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以史为鉴”,这是中国先贤们在创造政治文明实践中所达成的一种文化共识。中国是世界上重视历史经验、各朝各代都有史书传世的少数国家之一。历代政治家、思想家都把编纂史书看做是“以史为鉴”的重要工作。先秦时期,孔子治《春秋》而使“乱臣贼子惧”。汉代司马迁撰《史记》就明确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为主旨。宋代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更是以鲜明的表述,强调“以史为鉴”的重要性。在中国历代的史书中都为那些“循吏”、“良吏”、“良能”即廉吏专门立传予以颂扬,而对那些“贪官”、“酷吏”则立传给予无情鞭挞,使其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从这个方面看,在一定的意义上也可以说,中国历代的史书也是一部部反腐倡廉的教科书。就是从历史经验的反思和总结中,人们清楚地看到了廉政和腐败同一个王朝兴衰存亡的内在关联。基于这种历史经验,我国的先贤们很早就认识到“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因而推动了历代的政治家、思想家等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强调必须把廉洁放在“为政之本”的位置上来看待,认为“治乱安危之所寄,诚在于贪廉之人一用一舍之间”(费枢:《廉吏传·卷下》),并为此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思考,提出了“民为邦本”的民本思想,形成了我国古代政治文明中民本主义的优秀传统。
所谓廉洁,通俗地说,就是不贪财货,立身清白。中国古代有作为的政治家、思想家对其作了多方面的规定,其基本精神就是尊礼行法,见利思义。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廉洁既被视为关系国运国脉的重要政治原则,也被视为是“仕者之德”、“为官之宝”的道德原则。《管子》强调“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把廉洁看做是关系一个王朝生死存亡的重要根基之一。孔子则把“欲而不贪”的廉洁操守视为为政者必须俱备的五种美德之一(见《论语·尧曰》)。对于不廉的危害性,中国历代政治家、思想家也作了深入论述:“大臣不廉,无以率下,则小臣必污;小臣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败”(《御制人臣儆心录》)。其结果必然是:“人失其性,锥刀之末,皆有争心,虽峻刑严辟,犹不胜矣”(《晋书·卷五十二·阮仲传》)。因而“尚廉”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
廉洁的反面就是贪腐。任何贪腐行为归根到底都是对民众切身利益的侵害(“一厘一毫,民之脂膏”),都是对民众基本的生存权利的剥夺,当社会贪腐行为泛滥成灾、不可收拾之时,也是民不聊生之际。于是社会动乱、“官逼民反”以至危及王朝的生存,就成了不可避免的后果了。对此,中国历代政治家、思想家等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从中总结出“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历史经验教训,提出了“民为邦本”的民本思想,诠释了为什么“廉者,政之本也”(《宴子春秋·内篇·杂下第六》)的根据,从而把廉政思想、政策和行为奠定在民本思想的理论基础之上。
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最珍贵的遗产,也是中国历史上统治者宣传反腐倡廉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当然,中国历史上的民本思想,其本质是统治者为了维护其王朝统治的长治久安、论证其政权的合理性的一种理论观念,它同现代的民主法治思想不同,但是,就当时的历史条件而言,却不失为一种可贵的认识,曾经发挥过巨大而积极的历史作用。民本思想在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主干的儒家思想中,得到了集中发挥。儒家认为,一个王朝的兴衰决定于民心向背,治理好天下的关键在于“得民”,要“得民”又在于“得民心”,而要“得民心”则必须因民众“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孟子·离娄上》),强调“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主张“为国者以富民为本”(《潜夫论·务本》)。儒家由此引申出“仁民爱物”的“重民”、“惠民”、“裕民”的观念,主张治国必须以民为本、施行仁政、顺应民心、轻徭薄赋、节俭慎刑、勤政恤民。尽管历史上的统治阶级不可能真正做到以民为本,但民本思想所蕴含的重民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凝结成许许多多至今仍充满现实价值的处世格言,诸如“以天下为己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等,也塑造出许许多多至今仍受到民众尊敬传颂的清官廉吏。这些清官廉吏“矫然自拔于污世”(费枢:《廉吏传·卷上》),正如鲁迅所说,他们敢于为民请命,舍身求法,是中华民族的脊梁,也是历代反腐倡廉的典范。他们的思想与言行至今仍然渗透在我们民族的心灵深处,成为人们识别清浊邪正的一面镜子,判断是非善恶的一种历史尺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