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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代社会的价值虚无主义及其扬弃
2015年11月13日 08:32 来源:《江汉论坛》(武汉)2015年第4期 作者:刘宇 秦小兵 字号

内容摘要:价值虚无主义是现代社会最深刻的精神危机,它的核心内涵在于传统社会神性立法权的剥夺与主体立法的失效引发精神价值与意义世界的萎缩。扬弃价值虚无主义成为一个重大的时代命题呈现在我们的面前,自由主义将责任伦理和社会正义的构建作为价值和意义的现实载体,却未能解决个人无家可归的根本问题。二、“偏好”的抉择:价值虚无主义的伦理表征及其危害主体理性立法的失效在伦理构建的维度中表现为规范形式对于德性实质的僭越,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可视为是形式合理性对伦理世界的渗透和扩张。

关键词:伦理;价值虚无主义;合理性;确定性;多元化;立法;道德;超验;寻求;秩序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刘宇,男,1975年生,湖北宜昌人,哲学博士,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湖北 宜昌 443002;秦小兵,男,1986年生,重庆人,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宜昌 443002

  内容提要:价值虚无主义是现代社会最深刻的精神危机,它的核心内涵在于传统社会神性立法权的剥夺与主体立法的失效引发精神价值与意义世界的萎缩。扬弃价值虚无主义成为一个重大的时代命题呈现在我们的面前,自由主义将责任伦理和社会正义的构建作为价值和意义的现实载体,却未能解决个人无家可归的根本问题;社群主义立足于社群共同体的构建,将美德传统或多元化的宗教视为超验神性在经验世界的支点,却未能解决价值诸神的冲突;马克思主义则确立了辩证的生命原则,力图在历史的维度中寻求价值的确定性,为祛除价值虚无主义提供了新的维度。

  关 键 词:价值虚无主义;主体立法;自由主义;社群主义;马克思主义

  标题注释: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中国社会的价值虚无主义研究”(项目编号:14BZX004)的阶段性成果。

 

  价值虚无主义是现代社会最深刻的精神危机,其核心内涵在于传统社会神性立法权的剥夺与主体立法的失效。主体的强大使其不愿匍匐于神性立法的权威之下,将客观恒定的自在价值还原为主体的意志,然而主体的立法不仅使价值自身成为主观化、相对化的存在,更使其实质性内涵为外在性形式所僭越,从而引发了精神价值与意义世界的萎缩,变得空洞抽象、了无生趣。扬弃价值虚无主义成为一个重大的时代命题呈现在我们的面前。自由主义将责任伦理和社会正义的构建作为价值和意义的现实载体,却未能解决个人无家可归的根本问题;社群主义立足于社群共同体的构建,将美德传统或多元化的宗教视为超验神性在经验世界的支点,却未能解决价值诸神的冲突;马克思主义则确立了辩证的生命原则,在历史的维度中寻求价值的确定性,为祛除价值虚无主义提供了一个新的维度。

  一、“形式”的僭越:价值虚无主义的核心内涵及其表现

  历史上似乎并没有哪一个时代像当前这样对人自身都显得如此的困惑不解,整个社会陷入茫然与迷惑之中,由神性立法权所规定的客观价值秩序,这个曾经赋予了人们以人生意义的目的论神圣实体出现了坍塌和瓦解。从整体性中抽身而出,被连根拔起的社会主体获得了以自身理性立法来规约价值秩序的权利,然而这种价值的主体化并未使其获得真正的效能,反而导致了价值判定的主观化、相对化与形式化,陷入价值虚无主义的境地。也就是说,现代社会之价值虚无主义的核心内涵正是在于神性立法权的剥夺与主体立法的失效,使现代人想要寻求某种确定、牢固的价值基础与意义根基不再可得,而形式合理性之于实质合理性的僭越更引发了精神价值与意义世界的萎缩。人类失去了与世界、共同体在精神意义上的关联,也失去了自身实质性的内在本质,沦为一种空洞化、符号化的存在。

  首先,传统社会神性立法权的剥夺所导致的意义根基的瓦解是价值虚无主义的核心内涵,它表明人类在冲破神性强制的同时也割断了与自身相连的精神血脉,从而失魂落魄、无家可归。个体的价值性与意义感只有在整体、持续的关联性中才可获得,个体惟其在所栖息世界的背景坐标中寻求到自我的“身位”之时,才能感受到生命的充盈与存在的价值。传统社会正是以目的论的理念、灵魂、人格等神性概念为前提,预设了其客体性与不朽性,整个世界都被理解为只为彰显神性理念而存在的神圣客体,是诸神的至上戒律、生命的神圣节律、上帝的至真至善的最好证明,包括个人在内的任何事物都成为神圣价值链条中的特定环节。他们的存在不再是任意的,而是体现了一种内在的根据和目的,个体便在分享神圣的永定之光、从整体性的规约和反思中获取自身的价值和意义。正如查尔斯·泰勒所言:“人们过去常常把自己看成一个较大秩序的一部分。在某种情况下,这是一个宇宙秩序,一个‘伟大的存在之链’,人类在自己的位置上与天使、天体和我们的世人同侪共舞。宇宙中的这种等级秩序曾反映在人类社会的等级结构中。人们过去总是被锢锁在给定的地方,一个正好属于他们的、几乎无法想象可以偏离的角色和处所。”①因此,个体必须从这种等级秩序之中、价值秩序之内寻求自己特定的角色,履行自身独特的功能,从而获取先在整体性所赋予的德性、现实自我的价值与人生的意义。这种价值供给形态与意义输出方式直接根源于传统社会同质性、未分化的等级性社会结构,因而需要统一的绝对价值,即涂尔干所言之“集体意识”来塑造社会成员一致的价值情感与价值信念,实现共同体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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