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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与制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相关分析
2015年07月22日 09:45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京)2012年第6期 作者:孟捷 向悦文 字号

内容摘要:本文试图从制度分析的角度,考察竞争与资本主义不同层次的制度之间的联系,分析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于竞争的影响,探讨与资本一般相对应的竞争一般的概念,尝试界定竞争一般的内涵。布里安建议把竞争区分为竞争一般和具体形式的竞争,博得了一些学者的支持。巴兰和斯威齐则进一步分析了垄断竞争的特点,在削减成本以外,还把围绕“销售努力”的竞争,即在产品差别化、广告、产品形状和包装的多样化等方面的竞争,视为垄断竞争的主要形式。克罗蒂借用了马克思关于竞争的“强制性”概念,称这种因竞争体制的转换(即由相互尊重的竞争转为无政府的破坏性竞争)而加剧的投资现象为“强制投资”。

关键词:竞争;剩余价值;马克思;垄断;生产方式;分析;制度;企业;克罗蒂;增长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孟捷,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向悦文,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2)

  内容提要:竞争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一个重要维度,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的外在表现。在马克思经济学的诸多基本理论中,竞争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是,马克思的竞争理论又是没有充分展开和完成的,他侧重于分析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于竞争的影响,考察了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的竞争体制的特点。在马克思之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进一步分析了各种中间层次的制度形式对于竞争的影响。

  关 键 词:竞争一般;福特主义积累体制;新自由主义;强制竞争

 

  竞争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占据重要地位。在马克思为其经济学著作拟就的“六册计划”中,竞争是《资本》册的一个分册。在《资本论》里,竞争在诸多基本理论,如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资本积累理论、利润率平均化理论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另一方面,在马克思那里,竞争理论又是没有充分展开和完成的。马克思侧重于分析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于竞争的影响,与此同时,他也考察了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的竞争体制的特点。在马克思之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进一步分析了各种中间层次的制度形式对于竞争的影响。诸如福特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制度形式,都在特定的竞争体制的形成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试图从制度分析的角度,考察竞争与资本主义不同层次的制度之间的联系,分析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于竞争的影响,探讨与资本一般相对应的竞争一般的概念,尝试界定竞争一般的内涵,并就国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针对福特主义竞争体制和新自由主义竞争体制的分析分别进行评述。

  一、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竞争一般

  雇佣劳动关系和竞争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两个基本维度,彼此之间是密切联系的。用马克思的话来说:“自由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对每个资本家起作用。”[1](P300)所谓“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是指资本在雇佣劳动关系的基础上无止境地追求剩余价值的内在本性。在个别资本的循环中,这一点体现为资本作为价值的自我增殖的运动。资本的这种自我扩张的运动,一方面要以资本和劳动的对立为前提,另一方面是在许多资本的竞争中实现的。正是在竞争中,资本的内在本性——它人格化为资本家的动机和行为模式——才获得了具体而充分的展现。马克思所概括的剩余价值生产的两个基本类型——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既是资本的内在本性的具体实现方式,也是个别资本在竞争中所采用的方法。在以延长工作日、提高劳动强度为主的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中,正是因为竞争,资本的贪婪才会在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发展到闻所未闻的地步;而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中,全社会剩余价值率的提高,事实上是在个别资本推动技术进步的竞争中产生的结果。

  马克思指出:18世纪产业革命的兴起,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摆脱了工场手工业的束缚,转而过渡到以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的“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此,以变革生产方式、提高生产率为特点的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就代替了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成为生产剩余价值的主要方法。①马克思的这一理论有时会招致误读,以为马克思主张单纯依靠技术革命就能推动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向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转变,而忽略了这种转变所需要的制度基础。问题的要害是,造成这种转变的18世纪产业革命并不是单纯的技术革命,同时也是一场社会革命。与产业革命相伴随的是现代社会两大阶级的分野和雇佣劳动关系的普遍化,它一方面使社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另一方面使直接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工人,从而实现了对劳动力的自由剥削和生产的自由发展。

  因此,在马克思那里,资本家必须将剩余价值用于生产性投资,并使生产方式不断地革命化,这是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联系在一起的。《共产党宣言》中这样写道:“资产阶级除非对生产工具……不断地进行革命,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反之,原封不动地保持旧的生产方式,却是过去的一切工业阶级生存的首要条件。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这就是资产阶级时代不同于过去一切时代的地方。”[2](P275)美国社会积累结构学派的代表鲍尔斯等人曾在《理解资本主义》一书里着力强调了马克思经济学的这一核心思想:“资本主义是第一个这样的经济制度,其精英阶层的成员必须将剩余进行投资——进而是生产的革命化——以求生存并保持他们的精英地位。其土地上产出低下的封建主不过是个窘迫的贵族,而成本高昂或产品质量低下的工厂的资本家可能很快就会失去资本家的地位。”[3](P135)

  当马克思提出,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生产剩余价值的主要方法不是绝对剩余价值生产,而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时,他事实上强调了这样一点:剩余价值的增长和劳动生产率的进步是重合的。这无疑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对资本主义制度合法性的一个辩护。美国学者布伦纳继承了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并对其做了——在我们看来——独到的发挥。布伦纳提出了所谓农业资本主义起源的理论,认为资本主义的产生并不是由贸易和市场的扩张所带来的自发过程,农业生产中阶级关系的变化才是促使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转变的根本原因。在17世纪的西欧,只有英国出现了“地主—资本主义佃农—农业雇佣工人”的阶级结构。在农奴制式微和小农土地所有制在当时的阶级斗争格局中遭到普遍遏制的情况下,地主控制了大片阡陌相连的土地。土地的大面积占有和农业劳动力的商品化促进了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基础的农业资本积累。布伦纳分析了在这种阶级关系下资本主义佃农的行为,他们作为大片土地的租赁者,实际上是乡村里的资本家。为了在竞争中生存下来,这些佃农必须从事专业化生产,引进新的生产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以具有竞争性的成本出售其产品。布伦纳指出:“资本主义佃农的成本如果高于平均水平,作为其采纳落后生产方法的后果,他将面临双重的压力。一方面,如果他试图按现行水平交纳地租,利润率将落在平均水平以下,他的积累资金就会减少,在市场的地位也会进一步被削弱。另一方面,如果他试图交纳的租金偏低,他就会受到地主的惩罚,后者将转而寻求更有能力从事必要的改良的新佃农,以便在市场上开展竞争。”[4](P76)在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结构下,佃农很难靠压榨雇工的“绝对剩余劳动”来增加剩余,因为工人在摆脱农奴制后取得了人身自由,他们可以自由地迁移、买地或租赁土地。另一方面,“统治阶级的地位使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在大面积农场里引入新的生产技术,以大量增加相对剩余劳动。”概而言之,“资本主义唯独在西欧得到成功的发展,这是由阶级制度、产权制度、剩余榨取制度决定的,在这种制度下,剩余榨取者为了增加剩余而被迫采用的方法,在前所未有的程度上——尽管并不完美——与发展生产力的需要相适应。把资本主义与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区别开来的,在于资本主义要求那些控制了生产的人主要通过增加所谓相对的、而非只是绝对的剩余劳动,来提高他们的‘利润’(剩余)。”[5](P7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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