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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2014年11月21日 06:23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2011年初,江苏省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法治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建设。积极利用楼宇广告、户外电子显示屏、公交、地铁“移动TV”等新型广告传媒开展法治宣传。

关键词: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法治文化;法治;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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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将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强化法治文化融合式发展。一是坚持与发展大局相融合,高定位推进。2011年初,江苏省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法治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建设。目前江苏省委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决定》重点工作之一,要求“健全扶持法治文化发展制度”。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组织架构、完善政策措施、细化目标任务、硬化考核奖惩,使法治文化更深入地渗透和影响社会各领域,增强全社会法治信仰。二是坚持与法治实践相融合,全方位联动。在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六五”普法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升级行动”,选派律师担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法律顾问,将法治元素导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组织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实践。三是坚持与文化建设相融合,多维度拓展。江苏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把法治文化作品研创列为省“五个一”工程奖重点支持项目,建设了包括1.3万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展馆、法治街区的阵地体系,建设了包括6.1万部(篇)法治剧本、故事等的省级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法治文化纳入“文化强省”、“诚信江苏”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领域,拓展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四是坚持与群众需求相融合,互动式渗透。努力探索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强化需求导向,健全“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普法产品研发推广流程,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大力开展“法润江苏·法治阳光”行动,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五是坚持与新兴传媒相融合,立体化辐射。近年来,江苏省积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官方普法微信、微博、移动电视、户外显示屏等开展公益法治宣传。下一步,我们将落实省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新闻媒体公益法制宣传的意见》,完善新闻媒体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季度备案制,构建媒体互动云平台,实现江苏普法网与全省广播电视报刊、网站之间的多方互动,电脑、电视、手机之间的三屏联动,积极利用楼宇广告、户外电子显示屏、公交、地铁“移动TV”等新型广告传媒开展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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