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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与河北省政府签署共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协议
2014年12月02日 18: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张帆 字号

内容摘要:12月2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签约仪式在承德举行。

关键词:师范学院;国家民委;河北省;民族;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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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承德12月2日电 (记者 张帆)12月2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签约仪式在承德举行。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河北省政府特邀咨询孙士彬签署了共建协议。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承德市,其前身是始建于1907年经光绪皇帝御批设立的热河速成法政学堂,隶属学部。期间几经易名,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民族本科高校。

  河北省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旨在提升民族高等教育整体水平,促进民族高校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适应新时期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根据协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的隶属关系不变,实行以河北管理为主,国家民委重点支持的共建模式。国家民委将加强对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的宏观指导,对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力所能及的扶持。将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纳入委属院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指定中央民族大学对口支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支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承担国家民委的重点科研项目,将该院的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和民族历史文化研究基地纳入委属院校整体规划统筹安排;河北省政府把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的改革发展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其列为省重点扶持高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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