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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远离“校园欺凌”的恐惧
2016年12月14日 06:37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伍零 应飞虎 方塘等 字号

内容摘要:打造更加安全的校园环境应飞虎关于何种行为构成校园欺凌,我国法律并没有专门界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欺凌概念的否定。无论这起事件最终被定性为一起“偶发事件”还是一桩“校园欺凌”,都无法回避一个重要的事实:当前,大部分学校对于孩子的生命教育、尊严教育都还相对缺失,对于校园伤害和暴力事件的深层次认识还远远不够,尤其是对于校园伤害呈现出的多种形式。回望过去几天,一起校园事件之所以成为全民围观的公共事件,一方面缘于公众对于真相的好奇,但更重要的是因为引发了普遍的担忧与不安,有关校园安全的忧虑,有关孩子能否在学校健康快乐成长的忧虑,有关学校能否给予孩子健康的生命教育和秩序观念的忧虑。

关键词:欺凌;校园;伤害;孩子;学校;学生;教育;暴力事件;界定;观念

作者简介:

  对近期热议的“校园欺凌”事件,舆论的关注点越来越集中于两个方面:如何认定,如何防止。

  的确,孩子也要经受磨练和摔打,面对不公和委屈,家长不能管孩子一生,但并非所有性质的伤害都能以“玩笑”一笔带过。教育者要给出清晰的信号,伤害和玩笑的界限在哪里,一旦逾越了底线,学校将给出什么样的规训和教育措施,让学生形成正确的观念。校园伤害事件不是新近才有的问题,但如今社会发展了,对教育方式、孩子价值的认知都发生了变化,还是应该以新的视角重新面对这个问题。

  无论如何,只有真诚面对,有效介入,放下身段,谦恭相对,才能让校园里发生的类似事件伤害降到最低,使其成为成长的砥砺,而不是未来的阴影。

  ——编 者

  

  给欺凌一个明确的定义

  伍零

  北京市某小学孩子受伤害事件,这两天出现了一些新细节,舆论场也在持续发酵。校方继续坚持认为孩子们的行为“不是欺凌”,同时也有一种观点认为,谁小时候都受过欺负,都定义为欺凌并不必要。

  无论是国家对欺凌的管制,还是大家对欺凌的焦虑,都一定程度体现了社会观念的进步。判断是否真遇到了欺凌,是一切救助和处置的前提。

  对于校园欺凌的界定,国外已经有过一些探索:是不是倚强凌弱,是不是反复实施,是不是造成伤害,是认定的关键。今年4月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曾在通知中这样定义: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北京市教委在微信公号上公布的欺凌行为列表,不仅包括物理打击,嘲笑、闲话、孤立、恐吓等,甚至起侮辱性绰号都在其中。可以看出,无论国外还是国内,造成伤害后果和主观故意都是最重要的认定因素。

  一旦孩子的行为带有蓄意和侮辱性质,受害孩子不仅会遭受身体上的屈辱,还会形成心理伤害。今天的学校推行快乐教育,尽量避免实施惩罚,这当然没错,但是学校本身就承担着教育责任,对孩子的放任和放逐,就是对他们的不负责。否则当他们走向社会、走出国门,一定不能还给社会一个正常的人格。

  欺凌其实并不可怕,夸大和化小才是把急症治成慢性病的昏招。国内外无数成功应对欺凌的案例说明,孩子的是非判断能力较弱,但成人却不能糊涂,不让受伤害的孩子感觉一个人在“战斗”,是接下来妥善引导和严肃讨论的前提。衔接理法与现实,清晰坚决地对欺凌说不,才能让阳光校园中的每一个孩子,心中都沐浴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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