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互相作用。为建设廉洁政治,需要廉洁经济、廉洁社会的基础和支撑,廉洁文化的滋养和浸润,政治领域自身内部的不断完善。
关键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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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互相作用。为建设廉洁政治,需要廉洁经济、廉洁社会的基础和支撑,廉洁文化的滋养和浸润,政治领域自身内部的不断完善。
关键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腐败
早在延安时期,我们党就在《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要求“厉行廉洁政治”。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并进一步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可以说,这“三清”是从三个层次诠释了廉洁政治,是对其内涵的丰富和具体化。十八大后,党内外对廉洁政治论述颇多,但大多是就廉洁政治论廉洁政治,即使谈廉洁政治,也鲜有触及关键问题,本文试从不同角度进一步探讨。
自从告别原始社会进入文明时代,人类社会就逐渐演化成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子系统组成的复杂大系统。其中,经济、社会是基础,政治、文化是上层建筑,它们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互相作用。因此,建设廉洁政治,离不开廉洁经济、廉洁社会的基础和支撑,也离不开廉洁文化的滋养和浸润。当然,政治领域自身内部问题,更是核心和关键。对这些领域逐一梳理分析并宏观审视,或可找出廉洁政治的建设路径。
推进经济市场化,建设廉洁经济
近年来,很多人认为干部腐败问题不仅十分严重,而且相当普遍了,有的甚至称为“无官不贪”,把查处腐败分子称为“隔墙扔砖头砸到谁谁倒霉”,等等。这些看法、说法的实际准确程度,此处不予分析辨别,只想提醒和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是经济的集中反映,政治领域的腐败问题,归根到底在经济。人们常说,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而制度的根源又在哪里?在经济,在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方式。
腐败是一种特殊的犯罪。这种特殊犯罪首先表现在经济上,与其他一般经济犯罪往往互相交叉、互为一体,邓小平曾直接把改革开放后新出现的腐败称为“经济犯罪”。今天来看,这种犯罪大致可区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中外企业和个人向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官员行贿或利益输送;二是经济领域内大量的违法犯罪现象,如商业贿赂、非法经营等。用严格的标准衡量,可以说完全合法合规的经济活动、经济行为少之又少;三是从央企到地方国企乃至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问题不在少数,就连异军突起的互联网巨头淘宝内部腐败也是屡禁不止,反腐任重道远。[1]
这些问题展示了转型经济的典型特征。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封闭的、自给自足的、互相分割的传统经济到开放的、社会化的、紧密联系的现代经济,无论是前苏联解体后的“休克疗法”,还是中国的渐进式改革,以及西方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走过的“自然历史过程”,都不可避免要经历一番混乱状态,也都不可避免经历一个腐败易发多发期。当然,由于时代不同、国情不同,混乱和腐败的程度、表现各有不同。其中,苏联解体后的私有化诱发大量经济犯罪,并伴随腐败泛滥;由于很多商人因经济犯罪被判刑,对经济造成不少负面影响甚至引发移民潮。为改善投资环境,前不久俄罗斯准备实行首次特赦。[2]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混乱和腐败几乎成为转型的“原罪”,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就象“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3]尽管在今天市场经济已经很完善、发达的国家,腐败仍时有发生(北欧国家有所不同),但在转型期却特别易发多发,其根源就在于旧的秩序已经打破,新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或还不完善,整个经济仍不能按市场规律运行,原来隐藏、掩盖的腐败问题暴露出来,新的腐败大量滋生。特别是一些行政性垄断和不合理的管制、干预,不仅扭曲了经济的运行,还创造了大量的寻租空间。对此,当代的新政治经济学已经作出分析论证:“推而广之的论点是,违反市场规律(market contrary)的立法或政令,必然使得所有各方、或几乎所有各方都形成规避法律的动机,并可能导致政府部门犯罪和腐败行为的泛滥。”“许多社会里政府部门腐败大量滋生的一个原因便是,他们所规定的结果是所有的或几乎所有的私人团体所力图避免的,而且私人部门中没有任何人愿意向权力机关报告违法行为。更进一步来说,若市场中的双方因违法而被抓住,他们有劝说或贿赂官员放弃执法的相同动机。基本上,私人领域的所有激励机制都站在破坏法律的这一边。政府部门迟早会变得腐败和无效。”[4]这一点,在当前我国的医药行业就有类似表现。以葛兰素史克等案件为代表的医疗腐败案件之所以易发多发,药价虚高久治不愈,其肥沃土壤就在于不合理的管制,让“冤家”变“亲家”——市场指导价、加成率管制、集中招标采购等,不仅没能有效地降药价,反而促使医院和药企成为利益共同体。资深药品招标采购专家、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李宪法就说:“医院和药企本是买卖冤家,本身就是一种博弈关系,但现在却变成了利益共同体,联起手来和政府博弈。这其中的主要原因不是大家误读的‘以药补医’,而是不同部门对药品管制政策不协调。”[5]
同时,还应从另一个角度看到,有些腐败能冲破不合理的管制,客观上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6]《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则说:“所有的改革都是从违规开始的,你的这种违规得推动国家进步,民间违规不断地去做,隔一段时间政府对民间的这种做法给予认可,中国就是这样的一个进程。”[7]这是因为,改革不仅是对传统的突破,更是对不合理、不合时宜法律制度的突破,其实这种“突破”就是当时的违法。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法律的演进历程,也确实是“违法”在先,到一定时机才合法化在后。但在合法化之前的“违法犯罪”难免就伴随甚至表现为腐败,而这个进程和规律现在仍在继续。在美国,对有些不可避免的腐败,则干脆予以法律承认,比如游说和大额选举捐款。
遵循和运用这个规律,就是要主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市场机制,推进经济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准确界定、有效保护产权,促使各方守法、廉洁,平衡各方的合法的利益,而非相反。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务院已接连推出一系列重要举措,正在有力推进,成效明显;将于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令人期待。可以想见,通过建设廉洁经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必将为建设廉洁政治奠定坚实基础。
推进社会自治化,建设廉洁社会
此处所称“社会”,为相对于整体意义之人类社会的狭义,主要涉及人们日常生活,指人的群体形态或“人类共同体”,包括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各个方面,具体到人口、居住、教育、医疗、就业、保障等各种问题。社会领域,与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既互相区别,又紧密相连、互相渗透、互相作用甚至互相交叉。其中,相对于上层建筑来说,经济是基础,社会也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反映,也是社会的集中反映;政治领域的腐败问题,根源首先在经济,其次也在社会,在社会发展水平、社会发展阶段、社会运行方式。
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腐败问题或不廉洁行为在上述各具体社会领域中都有不同程度的滋生蔓延。办事得求人,求人得花钱;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潜规则盛行,有些已经公开半公开,人们见怪不怪,甚至成为一些人的生活方式,形成特殊的产业链。无论“清水衙门”,还是白衣天使、象牙塔,几乎无一例外。如教育领域的择校腐败、招生腐败,医疗领域的手术红包、商业贿赂,就业中的“萝卜招聘”,科研中的学术腐败等等,无不如此。由于“关系”一词在中国的特殊含义,英文直接用汉语拼音作为专门词汇。
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社会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严重稀缺,而资源稀缺又因为长期的投入不足、欠账太多且投入、发展严重不均衡不协调,成为全面发展的明显短板;另一方面,仍然是制度、政策层面上的管制特别是不合理管制过多(比如医生的事业单位“身份”和世界罕见的定点执业规定就限制了医生的流动和民营医院的发展[8]),必要的保障又滞后,致使活力欠缺、发展受限、机会不足、机会不均,社会上升渠道太少,个人出路太少,发展空间太小,不能像唱歌选秀那样,有机会凭个人才能和特长自由发展,后顾有忧。结果是千军万马挤“公门”、千方百计吃“公饭”,过度竞争带来不正当竞争,诱发大量设租寻租,造成社会性、大面积不廉洁现象。
近年来,党和政府突出强调大力加强社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取得了明显进展,十几亿中国人民享受到几千年来从未有过的社会福利。今年8月21日,国务院决定在前不久已取消一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基础上,再取消76个项目,并从严从紧加快清理其他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9月30日,国务院又公布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鼓励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这些举措,都是推进政事、政社分开,深化社会领域改革,促进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实质性步骤。今后,还是要加大投入,还清欠账,不欠新账,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为人们提供充足的机会、有力的保障。这首先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更离不开市场机制的作用和社会自治的力量。为此,必须调整、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取消、调整不合理的管制、壁垒,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行学校、医院等社会单位去行政化,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同时放开、扶持社会组织、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把原在计划经济时期大一统严密组织之中,后被市场化冲散了的各方面群众,再组织起来,并遵循市场规律、社会自身规律,通过法治方式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保障、引导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社会良性运行,社会发育成熟,为建设廉洁政治奠定社会基础。
推进文化人性化,建设廉洁文化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在,必须贯彻和体现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其中,文化的功能是“以文化人”,其对象、结果直接就是人本身。文化发展的水平、成效如何,直接体现在人的观念、素质上。而人的观念、素质状况,不仅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对政治发展包括建设廉洁政治,也有深远影响。同为上层建筑,文化对政治的潜移默化式渗透作用不可忽视;建设廉洁政治,必须建设廉洁文化,为之提供必要的良好氛围。
中国绵延数千年的传统文化,根植于农业文明时代和血缘宗法社会环境之中。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法治化、全球化的今天,在公民社会发育发展趋势中,用现代化的眼光重新审视传统文化就可发现,原本意义上的糟粕更加凸显,也在客观上带来一定危害和隐患;而一些精华成分,也只有经过根本性的改造、提升,才能适应并传承发扬下去。其中最顽固、最根深蒂固的,就是官本位观念及其相伴的等级观念、特权思想,助推了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文化的蔓延乃至泛滥。尽管在主流和正统层面,几千年来人们一直崇尚、颂扬、丰富廉洁文化。近年来我们党更是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发展、建设廉洁文化,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但面对现状,我们也不得不看到,人们痛恨腐败,往往只是痛恨别人腐败,自己却千方百计挤进其中,谋取私利,追逐特权,而一旦有了权力或机会,腐败起来并不礼让逊色。也就是说,很多人内心深处对腐败真是恨不起来,所谓“臭豆腐效应”,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网上发布雷政富不雅视频的朱瑞锋“根据资料库他得出,90%的爆料人来自官场内部,他们往往出于斗争的需要。”[9]
从文化的角度看,腐败文化的蔓延乃至泛滥,根源在于文化建设、文化发展多少有些偏离了正道,违背了本义,走向了反面;正面的内容,往往缺乏对人性的直面、审视和遵循,而流于虚泛,难以服人;文化产业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刻意迎合市场需求,内容充斥物欲、低俗和奢靡,甚至阴谋、狠毒和腐朽,不仅缺乏正能量,反而腐蚀社会道德。《人民日报》文章就分析指出《甄嬛传》在价值观上输给了《大长今》[10]。究其实,我们的文化有些内容不是“以文化人”,不是人性化,而是功利化,不利于塑造健全的人格和完善的人性,而是助推了人的异化。为此,必须深入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要求,创新理念手段,回归文化本义,坚持正确方向,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促使廉洁文化真正进入人心、进入灵魂、形成风尚,为建设廉洁政治营造文化氛围,提供人的支撑。
推进政治法治化,建设廉洁政治
建设廉洁政治,既离不开经济、社会、文化领域提供的基础和条件,其核心和关键更在政治领域自身。在人类社会各领域中,无论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间决定作用与能动反作用,还是各领域相互间的影响、渗透等互动、循环,政治和法律都是最具能动性,力量和作用最直接、最具体、最有力、最有效的一方面,因而也是整个社会运行、发展的核心和枢纽。实际上,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中存在的关键问题,首先还是要通过法律和政治解决。建设廉洁政治,在长期战略上,必须打好经济基础、补齐社会短板、增强文化力量,所谓“功夫在诗外”;在短期战术上,还是要靠政治和法律上的健全完善,在“三清”上下功夫,并抓党风带政风促社风移民风。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的异化。腐败形形色色,无非就是权力太大而监督太弱。遏制腐败,相应的就是要限制权力和强化监督,从两个方向齐头并进,用习近平总书记一句话概括,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什么样的“制度笼子”最结实、最有效?很显然,只能是法律的笼子、法治的笼子。
与此密切相关,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三清”要求,从三个层次把廉洁政治具体化了。第一,干部清正。就是从干部自身做起、从干部队伍抓起,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当前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个重要目标任务就在于此。第二,政府清廉。干部个人只是庞大国家政权的螺丝钉,政府本身的清廉显然更重要。与民争利的政府、自身违法的政府,都难以成为清廉政府;政府不廉洁,其所属干部要清正,难度必然更大。政府清廉,当前关键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大幅压缩微观干预权力,调整、改进经济职能特别是手段、方式,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薄弱职能,重点弱化乃至基本取消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经济职能,强化其社会职能。今年8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强调要把群众需求作为重点,继续简政放权,预计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会作出部署;2011年,作者也在一篇文章中提出应大大弱化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11]无论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应通过转变职能,把不当的过大权力减下来,限制住。第三,政治清明。政府是否清廉,不仅取决于自身职能转变,还取决于政治大环境是否清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只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连结部,要真正到位,自然需要政治保障。政治清明,离不开杰出人物的正确领导,也离不开法治的永续保障。实现政治清明,必然要求政治法治;建设廉洁政治,必须建设法治政治。
法治的基础是民主。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一个特征。我们实行民主法治,应该而且必须借鉴人类文明中一切有益成分,但绝不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民主三权分立、多党竞争那一套,而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实现这个统一,涉及方方面面,内容极其丰富,概括起来,主要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这样,当年毛泽东与黄炎培“历史周期律”谈话提出的“人人起来负责、人人监督政府”的“民主新路”才能真正实现,权力才能真正被“关进制度的笼子”。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才能充分体现,尊重人性、完善人性、促进美德、提升智慧的政治根本目的和功能才能最终达到,政治清明、廉洁政治必然水到渠成,浑然天成。很显然,这个目标绝非一蹴而就,必须积极探索,逐步推进,反复比较,长期实践,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向前走。我们已经找到中国特色廉洁政治基本道路,我们一定能走出中国特色廉洁政治康庄大道!
注释:
[1]《南方周末》2012年5月31日;
[2]《南方周末》2013年8月8日;
[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871页,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
[4](美)奥尔森著,苏长和、嵇飞译:《权力与繁荣》,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版,第84—85页;
[5]《人民日报》2013年9月13日第17版;
[6]参见(美)塔洛克著,柏克、郑景胜译:《公共选择:戈登?塔洛克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1版,第267页;
[7]《凤凰网资讯》2013年9月27日;
[8]《人民日报》2013年8月30日19 版;
[9]《南方人物周刊:朱瑞峰的“反腐”现场》,《凤凰网资讯》2012年12月3日;
[10]陶东风:《比坏心理腐蚀社会道德》,《人民日报》2013年9月19日第8版;
[11]孙长忠:《转变政绩考核方式:哥白尼革命的启示》,《人民网》理论频道2011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