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我国社会劳动体系浮现出的劳动与资本的“弱结合化”、劳动形式的“轻型化”和劳动组织的“解体重组”等新趋势,实质上反映出社会个体化程度的深化与延展,传统社会联结形式瓦解,个体自主性获得解放。但与此同时,“自主人生”亦意味着一种“风险人生”,个体由此陷入了“不确定的自由”之境。在应对风险的“集体整合”的传统模式解体的情况下,必然要求“个体分立”感知并处理风险,然而吊诡的是,风险和不安全又天然具有排斥个体独自处置的本质属性,个体安全遭遇巨大的现实挑战。国家制度化安排是实现劳动者个体安全的根本路径,应当以深层理念、基本原则和操作实践“三位一体”的整体形式构建劳动者的个体安全网络。
关键词:劳动体系变迁;个体化;劳动者;个体安全;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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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社会劳动体系浮现出的劳动与资本的“弱结合化”、劳动形式的“轻型化”和劳动组织的“解体重组”等新趋势,实质上反映出社会个体化程度的深化与延展,传统社会联结形式瓦解,个体自主性获得解放。但与此同时,“自主人生”亦意味着一种“风险人生”,个体由此陷入了“不确定的自由”之境。在应对风险的“集体整合”的传统模式解体的情况下,必然要求“个体分立”感知并处理风险,然而吊诡的是,风险和不安全又天然具有排斥个体独自处置的本质属性,个体安全遭遇巨大的现实挑战。国家制度化安排是实现劳动者个体安全的根本路径,应当以深层理念、基本原则和操作实践“三位一体”的整体形式构建劳动者的个体安全网络。
关键词:劳动体系变迁;个体化;劳动者;个体安全;制度化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央财经大学杨敏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关于我国社会转型加速期个体安全的理论与实证研究”(项目号:07ASH00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方 劲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讲师 社会学博士
在现代性全球化和本土社会转型相互交织的过程中,我国社会劳动体系正经历系统性转变。这种转变过程某种程度上改变了社会关系结构的既有形态:一方面,劳动者个体从传统社会联结模式中抽离或脱嵌出来,成为基本的生存性主体和自主性个体;而另一方面,脱嵌亦意味着原本附着于个体的传统安全保障体系的消解,机会、危机和人生的种种风险因素如今必须被个体本身所感知、解释和处理,劳动者个体的社会生活必定会遭遇更多的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感。在此背景之下,如何实现个体的社会关系“再嵌入”,以寻求劳动者个体安全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议题。
一、劳动体系变迁与社会个体化进程
伴随着社会的转型加速,作为社会实践活动重要面向的社会劳动体系表现出若干新的发展趋势和变迁特点,其中有三种代表性的新趋势尤其值得关注。
第一种是劳动与资本的“弱结合化”趋势。现代性早期,资本和劳动的契约关系相对稳定,彼此依赖的程度亦较高,劳动者依赖于雇佣关系以维持生计,资本亦依赖劳动者以实现再生产。但在现代性全球化的今天,资本的再生产愈发自主独立,不再依赖于同劳动者签署长期性的契约合同,短期雇佣关系出现并成为主流的雇佣模式,灵活性、流动性成为劳动领域的基本特征。如今,“地方性的劳动影响力,对资本的控制力量,已经相当程度地减缩了”[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强力冲击以及原有经济体制格局的被打破,资本的自由度增强,逐渐占据有利地位;而劳动者的受约束程度却由于就业岗位竞争的全球化和跨国境流动的诸多限制等因素有增无减,加之我国劳动力资源长期过剩,劳动者地位不断弱化。在现实的劳资关系中,传统的行政协调和保障机制已经退出劳动领域,劳动者的就业与权利维护只能主要依靠自身的有限力量,劳动条件的制定基本由资方决定。这种不平衡的劳资格局使得劳动者地位降低、权益受损,资本违约的情形普遍存在,劳资关系容易紧张和激化,从而影响了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并引发了许多相关的社会问题。
第二种是劳动形式的“轻型化”趋势。在传统社会,体力劳动、物质性劳动等有形劳动是社会劳动的主要形式,占据了劳动的轴心地位,因而身体的付出与辛劳被认为是创造财富和福利的主要源泉[②]。但到了信息社会,信息技术在全球迅速扩张,传统的“用机器生产机器”的模式发展为“由机器生产机器”的模式,有形劳动的轴心地位日趋丧失,轻型化的信息服务业逐渐占据社会财富创造的主体。体力劳动者成为劳动系统中最多付出、最不稳定、社会经济地位又最低的边缘弱势群体。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将继续加强,信息服务业将成为吸纳劳动力的主要行业。以创新为主要动力的技术进步已经成为当代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与传统工业、农业相对应的劳动就业模式正在发生蜕变,企业组织倾向于扁平化,工作模式和劳动形式趋于小型化和分散化。
第三种是劳动组织的“解体重组”趋势。早期工业化过程中,社会生活以集体性方式表达和实现,集体组织是其主要标志,个人“进入了组织化的集合体中,通过集体行动实现生存和获得保障,并在集体生活中获得意义、价值、信念和理想;集体是‘全能的’,几乎可以承载个人的全部人生”[③]。这一时期的劳动就业是高度标准化的充分就业模式,劳动多以大型集体作业的方式运作。如今,这种标准化的充分就业系统已经瓦解,劳动场所、劳动契约和工作时间变得灵活且不稳定。工作与非工作的界限成为流动的和模糊的,职业丧失了许多以往的保障功能。“单位”曾是当代中国极富本土特色的组织形式,在自上而下的单位制社会里,政府几乎包揽了所有城乡居民的社会支持与社会福利职能。尽管单位制下社会成员获得的社会支持与福利水平较低,不过组织成员之间的平等感、信任感和安全感却普遍较高。伴随着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单位的功能已发生实质性转变,原有的全能式、保姆式的功能向专门化、单一化的个人职位和工作场所转型。单位化模式作为劳动者规避社会风险的体制已经趋于解体,“单位人”、“集体人”正逐步转变为面对社会风险考验的“个体人”。
以上三种新趋势实质上反映了社会关系的结构性变迁,这种结构性变迁成为现代中国社会中个体崛起的重要因素。学术界将这种社会成员脱嵌于传统纽带的过程称为“个体化”。个体化概念表述的是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一种结构性转变,是典型的社会学术语。贝克进一步阐述了个体化与劳动力市场的关系,认为个体的出现是现代性的重要面向,个体通过强制得以产生,而劳动力市场是个体化的基本动力,甚至可以说个体化是劳动力市场的产物,职业培训、流动性和社会竞争等因素共同促发了个体的形成[④]。
鲍曼认为,个体化将人的身份从“承受者”转变成“责任者”,要求行动者承担起完成任务的责任,并对其行为的后果负责,亦可以说,个体化在于确立合法的自主性,尽管这种自主性在实际生活中并不一定能获得[⑤]。这种身份转变意味着阶级、社会地位、性别角色、家庭和邻里等范畴的逐渐弱化。鲍曼和贝克想努力阐明的其实是同一种社会事实,即现代性的一项基本功能是将社会成员从滕尼斯意义上的“共同体成员”铸造成不断流动的“零散个体”。社会劳动体系作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面向,便不可避免地卷入到个体化的浪潮之中。劳动力市场通过职业流动、就业场所、职业类型及其引发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变化,成为隐藏在个体化背后的基本驱动力。
尽管人们对中国是否正在迈向个体化社会尚持不同看法,不过,如果承认个体从以往无所不包的社会关系中脱嵌出来的趋势,那么社会转型期我国确实已经具备了个体化的鲜明特征。个体化进程与国家改革开放以来所倡导的市场化改革密不可分。国家一方面放松对产品、劳动力和资本市场的控制,另一方面将个体从之前大包干的农村集体和城市工作单位中解放出来[⑥]。劳动力市场与合同聘用关系取代国家包干成为新的劳动体系构成元素,劳动者养成了自主掌控生活的意识与行为,根据市场价值出售劳动力及购买产品和服务。
于是,个体具有了前所未有的独特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成为了“会思考的个体”,被假定为能够依靠自身力量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找到生存之道;但同时应该警醒的是,由于个体化产生于普遍性和标准化的社会条件下,这种标准化条件某种程度上又使个体的自主性逐渐散失。此时,传统初级纽带的角色被次级中介系统和制度设计替代,人们不得不开始依赖自由市场、社会政策和时尚消费,而这一切其实同人们思想中伴随着个体化进程建构起来的自主安排和个体控制的美好愿景相冲突。显然,这些冲突都指向了个体从传统性束缚中解放与再次遭受现代性力量奴役的内在矛盾性。用贝克的话说,个体化的面孔是双重的,体现为“不确定的自由”[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