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报综合外媒报道日本《劳动社会学研究》杂志, 2017年第18号刊登了日本生活经济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金美珍(Mijin Kim)的文章《浅析韩国围绕最低工资的社会性合作——以“最低工资联盟”为例》。根据韩国的现行制度,最低工资标准每年都由最低工资委员会来审议确定。他们的工资收入原本就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标准是否提高与其切身利益并无直接关联。对于低收入劳动者而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是他们涨工资的唯一途径。作者呼吁,要制定出能够真正反映韩国低收入劳动者利益诉求的最低工资标准,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某个政党或者传统的工会组织,而是需要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为低收入劳动者发声。
关键词:最低工资标准;低收入劳动者;韩国;大企业;日本生活经济政策研究所;劳动市场;劳动组合总;金美珍;研究员;机构调整
作者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报综合外媒报道 日本《劳动社会学研究》杂志,2017年第18号刊登了日本生活经济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金美珍(Mijin Kim)的文章《浅析韩国围绕最低工资的社会性合作——以“最低工资联盟”为例》。
文章称,近年来,韩国社会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关注日益高涨。其社会背景在于,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韩国的低收入劳动者人数与日俱增。这些低收入劳动者大多集中于专业技能要求较低的行业和部门。与大企业内部的正规雇佣劳动者相比,他们处于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未能完全覆盖的外部劳动市场,不能受到工会组织的保护。他们在职场和劳动市场上面对用人单位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直接提出涨工资的要求。
根据韩国的现行制度,最低工资标准每年都由最低工资委员会来审议确定。在该委员会中,代表劳动者一方参与审议的是“勤劳者委员”。他们均来自韩国劳动组合总联盟、全国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等全国性工会组织。而构成这些组织的劳动者绝大部分都是大企业的正式员工。他们的工资收入原本就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标准是否提高与其切身利益并无直接关联。
对于低收入劳动者而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是他们涨工资的唯一途径。然而,他们的诉求却难以体现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审定过程中。
作者呼吁,要制定出能够真正反映韩国低收入劳动者利益诉求的最低工资标准,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某个政党或者传统的工会组织,而是需要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为低收入劳动者发声。同时通过积极推进产业机构调整和工会组织改革,进而从根本上解决非正式雇佣的问题。
(刘阳/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