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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小博:户改创造发展红利
2014年12月12日 00:00 来源:中国报道 作者:屈小博 字号

内容摘要:全面户籍制度改革需要真正触及户籍体系的核心内容,即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公共服务体系,使其在不同人群之间的差异性最终消除。

关键词:红利;户籍制度改革;户籍;社会保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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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户籍制度改革需要真正触及户籍体系的核心内容,即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公共服务体系,使其在不同人群之间的差异性最终消除。

  今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布,“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标志着全国整体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开始。

  多地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目前,全国已有河南、新疆、黑龙江、河北四个省份止式出台了本地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同时建立和完善居住证制度。其中,郑州、哈尔滨明确将建市积分落户制度。此外,贵州和江西也公布了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的征求意见稿。随着时间的推进,未来将有更多省份公布户籍改革方案。

  农业大省河南省的户籍政策破冰,无疑是推进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同时规定,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而黑龙江省规定了较为明确的时间表,提出“从2014年11月1日起,全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群众可自愿到公安派出所更换居民户口簿”。贵州省则提出“从2015年1月1日起,凡办理户口登记的,公安机关在户别栏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事实上,我国取消城乡户口二元制区别是逐步通过试点推进的。山东、辽宁、河北等地区早已完成了改革,属于已经成熟的试点。据公安部统计,目前已有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和云南13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

  应该说,目前推行的户籍改革政策,并不会给农村土地性质和城市人口福利带来影响。政府最终要达到的目标,是逐步缩小城乡差异,实现公民权利和福利的真正平等。

  消除差异性为关键

  2013年中国城市化水平达到54%,而具有本地城市户籍的城市化水平尚不到37%,其差距就是由长期在城市就业和生活、却没有城市户籍的流动人口所“贡献”。这种“不完全城市化”造成了曰益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诸如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农民工社会融入、城市不和谐等问题。而户籍制度改革有望缓解这些矛盾和问题。

  一直以来,城乡之间由于户籍类型的差异而带来的社会保障、入学、就业等方面的问题一直非常突出,甚至当不同户籍类型的人员遭遇事故得到的相关补偿都有巨大差异。如在重庆发生的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中,三名花季少女不幸丧生。而其中两名城市女孩的家人在事后各得到了20多万元赔偿,而另一名农村女孩的家人所获赔偿只有9万元。

  因此,全面户籍制度改革需要真正触及户籍体系的核心内容,即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公共服务体系,使其在不同人群之间的差异性最终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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