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进行了系统阐述和战略部署。因此,在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增强社会治理能力方面,服务型治理有其独特的优势。
关键词:治理;社会工作;服务;困难群体;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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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进行了系统阐述和战略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此背景下,社会治理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社会工作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社会治理的提出是对社会管理实践中过分强调强力维稳做法的纠偏,是解决维稳式管理问题的替代选择;社会治理也是解决改革发展中利益受损者问题的一种机制。因此,要不断进行社会治理创新,以保持治理不断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同时,在进行社会创新中,要坚持三个基本原则:首先,应当关注利益的公正分配,通过协商、共识、协同共治解决问题,并避免新问题的产生;其次,要服务于探索新的社会体制机制建设,以制度建设推动社会治理的实施;最后,要在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一体化推进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社会基础。
社会治理内容的复杂性、参与治理主体的多样性和治理方法的差异性,导致社会对它有多重理解,这为它的多维实现,即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可能。在功能论的理解下,多方参与要通过行动来修正现有系统的功能失调,主要是通过改造、复建和创新来增强系统的功能;在冲突论视角下,治理的参与者被看成利益相互冲突的行动者,必须通过利益博弈、冲突以及结构重建来解决问题,尽管也时常通过让步和协商。但是,无论采用何种视角,治理的依据都应该是社会所面临问题的公共事务性质。合理的、善的治理应该来自各方对共同面对问题的比较客观的理解,而这只有在各方互动、协商的过程中才能达成。因此,强调互动、协商的社会工作视角,是社会治理创新不可或缺的重要维度。
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者通过为困难群体和有需要人士提供适当的服务,并向政府提出改进措施以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的专业活动。社会工作以组织起来的方式开展社会服务,其工作场域涉及政府、社会服务机构和困难群体以及由他们的相互关系交织而成的复杂场域。当前,我国社会工作群体主要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利用社会资源等形式开展服务,解决困难群体和其他有需要人士所面临的问题,并向政府提出进一步的政策建议。同时,社会工作者通过服务增加服务对象对所遇问题的产生原因和解决之道的认识,增强他们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方面都体现了社会个体直接或间接的参与治理,这便是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中所具有的多元参与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