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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大学生就业政策期待更好地落实 大学生失业补贴政策岂能“养在深闺”
2014年11月14日 00: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郝帅 字号

内容摘要: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到727万,比2013年多了近30万人。

关键词:大学生失业;补贴政策;大学生;补助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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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到727万,比2013年多了近30万人。截至7月1日,今年全国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70%,仍有不少学生还在继续找工作。临近年底,在一些地方,没找到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了申领临时补贴的时候。但中国青年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种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失业补贴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并且在不同地区执行的标准也不一样。

  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比如,2004年出台了“允许大学生进行失业登记,特别困难的大学生还可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政策。2006年,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教育部等14个部门又联合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06年9月1日起,仍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民政部门可给短期内无法就业且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这样的政策执行得怎样?有没有被大学生所熟知和接受?能否起到临时补助的作用?

  临时补助金各地政策不同

  “惠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在95%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享受政府给予的创业、就业、失业各项补助。”广东省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黄文琴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惠州读书的应届毕业生如果半年内没有找到工作,可以享受临时生活补贴。

  惠州将对大学生的补助范围扩展到失业一项,被当地媒体称作创新。但在黄文琴看来,这只是贯彻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并不是惠州的创新举措。

  “每年国务院都发布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指导意见,对如何促进大学生就业,如何帮扶大学生就业,有一些政策性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保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告诉记者,对于国务院的指导意见,各地执行起来有所不同。

  北京市对大学生就业、创业都有优惠政策,但中国青年报记者向北京市人社部门和民政部门咨询后发现,对半年内没有找到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北京市没有临时生活补贴的政策。

  一位在地方人社部门工作的人士分析,各地情况不同。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实行补贴政策比较难。一方面,每年毕业生人数众多;另一方面,发放补贴一般都是以户籍为依据,户籍不在北京的毕业生很难在北京享受补贴政策。

  在河北省,毕业半年还没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可以领取临时失业补助金。2007年年底时,该省出台了《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河北省生源的大学生,毕业后暂时未能就业且生活困难的,不仅可以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还可同时领取大学生失业补助金。

  河北省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要申领补助金,除了具备该市户口以外,“还必须是来自困难家庭。在低保、父母双失业、单亲等七项条件中,至少满足一项,才能领取大学生临时补助金。”

  如果符合条件,每个月会发放630元,最多发6个月,也就是3780元的生活补助。尽管条件严格,但申请这项补助的大学生人数很多。据该处工作人员介绍,去年申请合格的就有1000多人。“今后会不会放开,将所有没有找到工作的应届大学生纳入补助范围,还需要根据省里的政策统一部署。”今年的申请工作月底开始,人数依然会很多,但政策没有人数限制,只要符合条件都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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