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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乡居民低保无差别
2015年04月02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上海市民政局近日宣布,上海将从今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社会救助制度在政策体系和救助标准上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关键词:城乡居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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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上海4月1日电 (记者曹玲娟)上海市民政局近日宣布,上海将从今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社会救助制度在政策体系和救助标准上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本次调整的社会救助标准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的收入豁免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标准。今年上海城乡低保标准增加金额历年最高,且实现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

  上海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90元。其中,城镇低保标准提高11.27%,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7.42%;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从每人每月7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35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日常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7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30元;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申请专项救助的收入标准统一调整为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580元。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对重残无业人员、城市“三无”人员等部分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一并调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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