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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企业故意做低基本工资 员工不得已“自愿加班”
2015年12月15日 15:37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杨学义 李丹青 字号

内容摘要:中山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12月6日发布《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 2015年报告》显示, 2014年全国劳动力一般周工作小时数约为45小时。

关键词:加班;工资;员工;加班雇员;自愿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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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12月6日发布《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5年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劳动力一般周工作小时数约为45小时。高于《劳动法》中“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的相关规定。

  报告还显示:超过60%的加班雇员是“自愿加班”,过半数加班雇员“自愿加班”的原因是为了获得直接的经济回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企业故意做低计件工资或基本工资,员工为了获取较高的工资收入,不得已“自愿加班”。

  但也有专家指出,劳动密集型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运营困难或者承担生产成本较重,这些成本因为不可变动,自然要转嫁给劳动者,所以企业只好在可变动的劳动力成本上想办法。

  加班潮热度不减

  今年4月,某知名公关公司做了一组“北京加班大厦TOP10”榜单,细数北京灯火通明的“加班楼”。随后,各种不同版本的“北京加班楼”陆续涌出,吐槽声此起彼伏,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紧随其后。

  网络的热议,印证了加班现象的普遍存在,“加班热”可能降温,但从未退烧。

  小王是北京某知名互联网公司员工,这家公司的办公大厦在多个版本的“北京加班楼”中榜上有名。小王告诉记者:“加班是公司的常态,每天最少平均加2个小时的班,晚上8点之前,很少下班过。”他坦言,这种现象几乎成了公司约定俗成的习惯,而拥有这种习惯的企业远不止他们一家。

  超时加班,并非是工作压力大的白领专属。

  在河南省某调料品加工厂的包装机械车间,随处可见这样的场景:一条生产线旁,3个身着白大褂的工人一组,1个人接调料,1个人用热收缩机封口,1个人分袋装件……

  41岁的王桂花便是这样一名一线工人,每天负责和团队的另外2个人把鸡精装件。这些鸡精中,有100克一袋,有2000克一袋,也有2270克一袋。

  按厂里的叫法,他们是“件值人员”,计件拿钱,多劳多得,不分节假日和双休。

  虽然是厂里的正式员工,但基本工资扣完养老金后所剩不多,“王桂花们”要想挣钱,只能靠“一个劲儿地干活”。从早上7:30准时到厂,“一口气干到下午5:00”,在9个半小时的时间里,她必须要站在流水线旁不停劳动。

  她是“件值人员”,工资按完成的件数算,厂里也没有提过“加班”,因此她甚至没有加班概念。

  “我更像是给自己干活,干得少了赚的就少。”王桂花说。

  王桂花这样的计件工人,在制造业中并非少数。

  据了解,企业用工的工时有3种,分别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劳动法》对标准工时下的加班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一是限制加班时间,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同时每天加班一般不超过1小时,特殊状况下也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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